檢視工作區

移至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以存取這項功能。 如需如何取得和使用管理入口網站的資訊,請參閱 什麼是管理入口網站?

身為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您可以在 [工作區] 索引標籤上控管組織中存在的工作區。在此索引標籤上,您會看到租使用者中所有工作區的清單。 在清單上方,功能區提供可協助您控管工作區的選項。 這些選項也會出現在 所選工作區的 [其他選項] 功能表中。 選項清單會根據工作區類型和狀態而有所不同。 所有選項都會在工作區選項描述。

Screenshot that shows a Power BI workspaces list in the admin portal.

工作區清單的數據行如下所述

資料行 描述
名稱 指定給工作區的名稱。
說明 工作區設定描述欄位中提供的資訊。
類型  工作區的類型。 工作區有兩種類型:
Screenshot of app workspace icon.工作區 (也稱為 應用程式工作區
Screenshot of personal workspace icon in the list of workspaces table explanation.個人群組我的工作區
州 (縣/市) 狀態可讓您知道工作區是否可供使用。 有五種狀態: 作用中孤立已刪除移除找不到。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狀態
容量名稱  指定給工作區容量的名稱。
容量 SKU 層 工作區容量所使用的授權類型。 容量 SKU 層包括 進階版進階版 每位使用者 (PPU) 。 如需容量層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 Power BI 進階版 中設定和管理容量。
升級狀態 升級狀態可讓您知道工作區是否符合 Power BI 升級的資格。 

[工作區] 索引標籤的數據表數據行會對應至 Power BI 系統管理員 Rest API 針對工作區傳回的屬性。 個人工作區的類型為 PersonalGroup,傳統工作區的類型為 Group,而新的工作區體驗工作區的類型為 Workspace。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Power BI中的工作區。

工作區狀態

描述可能的工作區狀態。

州/縣 描述
使用中 一般工作區。 它不會指出使用方式或內部內容的任何專案,只有工作區本身是 正常的
孤立 沒有系統管理員使用者的工作區。 您必須指派系統管理員。
已刪除 已刪除的工作區。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在刪除工作區后最多 30 天還原工作區。 當 30 天過去時,工作區會進入 [移除 ] 狀態。
如果您刪除 MyWorkspace 工作區,它會立即移至 [移除 ] 狀態,而沒有 30 天的寬限期。
刪除 刪除工作區之後,並在 30 天寬限期過後,工作區就會進入 [移除 ] 狀態。 在此狀態期間,工作區會永久移除。 永久移除工作區需要一小段時間,並取決於服務和資料夾內容。
找不到 如果客戶的 API 要求包含不屬於客戶租使用者的工作區工作區標識碼, 則找不到會 傳回為該標識碼的狀態。

工作區選項

清單頂端的功能區以及 個別工作區的 [更多選項] 功能表會提供可協助您管理工作區的選項。 [ 重新 整理] 和 [匯出 ] 選項一律存在,而顯示的其他選項選擇則取決於工作區類型和狀態。 以下說明所有選項。

選項 描述
重新整理 重新整理工作區清單。
匯出 將數據表導出為 .csv 檔案。
詳細資料 列出工作區中包含的專案。
編輯 可讓您編輯工作區名稱和描述。
存取權限 可讓您管理工作區存取權。 您可以使用此功能來刪除工作區,方法是先將自己新增至工作區作為系統管理員,然後開啟工作區將其刪除。
取得存取權 授與您其他使用者 MyWorkspace 的暫時存取權。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取得任何使用者的 [我的工作區 ] 存取權。
容量 可讓您將工作區指派給 進階版 容量,或將它從 進階版 容量中移除。
復原 可讓您還原孤立的工作區。
Restore 可讓您還原已離開組織之使用者的 MyWorkspace。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將已刪除的我的工作區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注意

管理員 也可以使用PowerShell Cmdlet來管理和復原工作區。

管理員 也可以控制使用者建立新工作區體驗工作區和傳統工作區的能力。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設定

控管我的工作區

每個 Power BI 使用者都有一個名為「我的工作區」的個人工作區,讓他們可以使用自己的內容。 雖然通常只有我的工作區擁有者可以存取其我的工作區,但Power BI系統管理員可以使用一組功能來協助他們控管這些工作區。 透過這些功能,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

下列各節將說明這些功能。

取得任何使用者的 [我的工作區] 存取權

若要取得特定 [我的工作區] 的存取權

  1.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想要存取的個人工作區。
  2. 選取工作區,然後選擇 功能區中的 [取得存取 權],或選取 [更多選項] ,然後選擇 [ 取得存取]。

注意

取得存取權之後,功能區和 [更多選項] 功能表會顯示 [移除相同我的工作區的存取 權]。 如果您未選取其中一個選項來移除存取權,系統管理員會在 24 小時後自動撤銷存取權。 我的工作區擁有者的存取權保持不變。

一旦您有存取權,[我的工作區] 會顯示在可從瀏覽窗格存取的工作區清單中。 圖示 Screenshot of personal workspace icon. 表示它是我的工作區。

進入 [我的工作區] 之後,您可以執行任何動作,就好像是您自己的 [我的工作區]。 您可以檢視和對內容進行任何變更,包括共用或取消共用。 但您無法將 [我的工作區] 的存取權授與其他人。

指定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或容量管理員可以將容量指定為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為我的工作區指定預設容量

防止我的工作區擁有者將其工作區重新指派至不同的容量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指定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不過,即使我的工作區已指派給 進階版 容量,工作區的擁有者仍然可以將它移回 Pro,其位於共用容量中。 將工作區從 進階版 容量移至共用容量可能會導致工作區中所包含的內容與數據落地需求不相容,因為它可能會移至不同的區域。 為避免這種情況,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關閉 [使用者可以重新指派個人工作區 租使用者管理員] 設定,封鎖我的工作區擁有者將其工作區移至不同的容量。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設定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當使用者從公司的 Active Directory 中刪除時,其 [我的工作區] 會顯示為 [在系統管理入口網站的 [工作區] 頁面上的 [狀態] 欄中顯示為 [已刪除 ]。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其他使用者可共同作業的應用程式工作區。

在此還原程式期間,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必須在新的應用程式工作區中至少指派一個工作區管理員,並提供新的工作區名稱。 還原工作區之後,它會在 管理入口網站的 [工作區] 頁面上的 [類型] 數據行中顯示為 [工作區 ]。

若要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1.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要還原的已刪除個人工作區。
  2. 選取工作區,然後從功能區選擇 [還原 ],或選取 [更多選項], 然後選擇 [ 還原]。
  3. 在顯示的 [還原工作區] 面板中,為工作區提供新名稱,並在工作區中指派至少一位使用者 管理員 角色。
  4. 完成後,請選取 [ 還原]。

在已刪除的工作區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之後,就如同任何其他應用程式工作區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