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定义语句的规则

以下语法规则适用于 .def 文件中的所有语句。 适用于特定语句的其他规则将随各个语句一起说明。

  • 语句、属性关键字和用户指定的标识符区分大小写。

  • 包含空格或分号 (;) 的长文件名必须用引号 (") 括起来。

  • 使用一个或多个空格、制表符或换行符,将语句关键字与其参数分开以及分隔各个语句。 使用零个或多个空格、制表符或换行符将用于指定参数的冒号 (:) 或等于号 (=) 括起来。

  • NAME 或 LIBRARY 语句(如果使用)必须位于所有其他语句之前。

  • SECTIONS 和 EXPORTS 语句可以在 .def 文件中多次显示。 每个语句可以采用多个规范,这些规范必须使用一个或多个空格、制表符或换行符进行分隔。 语句关键字必须在第一个规范之前出现一次,并可以在每个附加规范之前重复出现。

  • 许多语句具有等效的 LINK 命令行选项。 有关其他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应 LINK 选项的说明。

  • .def 文件中的注释由每个注释行开头的分号 (;) 指定。 注释不能与语句共享一行,但它可以在一个多行语句中的规范之间出现。 (SECTIONS 和 EXPORTS 是多行语句。)

  • 数值参数在十进制或十六进制参数中指定。

  • 如果字符串参数与保留字匹配,则必须使用双引号 (") 将参数括起来。

另请参阅

模块定义 (.Def)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