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增值税主管机构

销售税主管机构是收缴需要申报和缴纳的销售税的实体。 您可以直接向销售税主管机构支付销售税,也可以通过为销售税主管机构创建的供应商帐户支付。 如果您这样做,公司可以使用其日常付款程序及时向增值税主管机构付款。 如果您没有将增值税主管机构设置为供应商,则某个人必须在相应的到期日期时准备向增值税主管机构手动付款。 此任务使用 USMF 公司演示。

  1. 转到“纳税”>“间接税”>“销售税”>“销售税主管机构”。
  2. 单击“新建”。
  3. 在“主管机构”字段中,输入一个值。
  4. 在“名称”字段中,键入一个值。
  5. 在“供应商帐户”字段中,单击下拉按钮以打开查找。
  6. 在列表中,找到并选择所需记录。
  7. 在列表中,单击所选行中的链接。
  8. 为您的国家/地区选择报表版式(如果有)。 如果报表版式不对应于销售税主管机构的要求,请使用默认版式。
  9. 在舍入表格和“舍入”字段中输入数字,以指定支付的总税额如何舍入。 所有舍入差额将过帐到总帐中设置的自动交易记录的帐户。
  10. 在“舍入”字段中,输入一个数字。
  11. 单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