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1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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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1 排放包括通过固定和移动燃烧源以及意外无组织排放所排放的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 和一氧化二氮 (N2O)。 无组织排放还可能包括氢氟碳化物 (HFC)、全氟化合物 (PFC)、六氟化硫 (SF6) 和三氟化氮 (NF3)。 本文概述了 Microsoft Sustainability Manager 用于每种排放源的计算方法。

固定燃烧源

Microsoft Sustainability Manager 遵循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的方法来计算固定燃烧源的范围 1 排放。 这些来源包括标准燃料、生物质燃料和废料衍生燃料。 根据可用于燃料的信息,将使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来计算固定燃烧源排放。

EPA 参考文档: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来自固定燃烧源的直接排放 (EPA.gov)

燃料分析方法 1

在此方法中,使用以下等式计算排放:

排放 = 燃料 × EF1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排放 = 排放的 CO2、CH4 或 N2O 的质量
  • 燃料= 燃烧的燃料质量或体积
  • EF1 = CO2、CH4 或 N2O 单位质量或体积的排放系数

当燃料的热含量未知或仅知以质量或体积单位表示的燃料消耗时,使用方法 1。 因为不确定性较低,所以此方法不如方法 2 更受青睐。

燃料分析方法 2

在此方法中,使用以下等式计算排放:

排放 = 燃料 × HHV × EF2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排放 = 排放的 CO2、CH4 或 N2O 的质量
  • 燃料= 燃烧的燃料质量或体积
  • HHV(较高热值)= 燃料热含量,以单位质量或单位体积的燃料能量为单位
  • EF2 = CO2、CH4 或 N2O 单位能量的排放系数

当燃料使用量以热量或英热单位 (BTU) 等能量单位提供并且燃料的热含量已知时,方法 2 是首选方法。

有关排放系数的信息,请参阅温室气体清单的排放系数(Excel 工作簿)。

移动燃烧源

Microsoft Sustainability Manager 遵循 EPA 方法计算移动燃烧源的范围 1 排放。 这些计算与固定燃烧源排放的计算不同,因为 CO2 以及 N20 和 CH4 有单独的公式。

CO2 排放

对于 CO2,根据可用于燃料的信息,将使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来计算移动燃烧源排放。

EPA 参考文档: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来自移动燃烧源的直接排放 (epa.gov)

CO2 排放计算方法 1

在此方法中,使用以下等式计算 CO2 排放:

排放 = 燃料 × EF1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排放 = 排放的 CO2 的质量
  • 燃料= 燃烧的燃料质量或体积
  • EF1 = CO2 单位质量或体积的排放系数

只有当燃料的热含量未知,并且燃料数量以质量或体积单位给出时,方法 1 才是推荐的方法。 因为不确定性较低,所以此方法不如方法 2 更受青睐。

CO2 排放计算方法 2

在此方法中,使用以下等式计算 CO2 排放:

排放 = 燃料 × HHV × EF2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排放 = 排放的 CO2 的质量
  • 燃料= 燃烧的燃料质量或体积
  • HHV(较高热值)= 燃料热含量,以单位质量或单位体积的燃料能量为单位
  • EF2 = CO2 单位能量的排放系数

当燃料的热值已知且燃料消耗量以热量或 BTU 等能量单位给出时,方法 2 是首选方法。

N2O 和 CH4 排放

对于 N2O 和 CH4 排放,计算取决于车辆类型:道路(汽车、卡车或公共汽车)或非道路(建筑或农业设备、叉车、轮船、小船、铁路车辆或飞机)。

道路车辆 N2O 和 CH4 排放计算

对于道路车辆,使用以下公式计算 N2O 和 CH4 排放:

排放 = 距离 × EF4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排放 = 排放的 CH4 或 N2O 的质量
  • 距离 = 车辆行驶的距离
  • EF4 = CH4 或 N2O 单位距离的排放系数

非道路车辆 N2O 和 CH4 排放计算

对于非道路车辆,使用以下公式计算 N2O 和 CH4 排放:

排放 = 燃料 × EF5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排放 = 排放的 CH4 或 N2O 的质量
  • 燃料= 燃烧的燃料体积
  • EF5 = CH4 或 N2O 单位体积的排放系数

有关排放系数的信息,请参阅本节开头提供的 EPA 参考文档的附录 A。

无组织排放

Microsoft Sustainability Manager 遵循 EPA 方法,从而使用筛选方法估算制冷、空调和灭火设备的范围 1 无组织排放。 计算排放后,将其乘以相关制冷剂的全球变暖潜能值 (GWP)。 您可以在以下 EPA 参考文档的表格中找到不同制冷剂的 GWP。

EPA 参考文档: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制冷、空调、灭火和工业气体的直接无组织排放 (EPA.gov)

筛选方法

筛选方法依赖于设备特定的排放系数。 因此,制冷和空调设备有一种筛选方法,灭火设备有另一种筛选方法。 由于此方法的不确定性,如果组织确定无组织排放量很大,则应使用一种其他方法。

制冷和空调设备

公式 1:估算的装置排放量

以下公式用于估算安装的制冷和空调设备所产生的排放量:

装置的排放 = CN × (k ÷ 100)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CN = 装入一件新设备的制冷剂量
  • k = 装配损失占收费金额的百分比
公式 2:估算的操作排放量

以下公式用于估算制冷和空调设备操作所产生的排放量:

操作排放量 = C × (x ÷ 100) × T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C = 一件设备的制冷量
  • x = 容量百分比形式的年泄漏率
  • T = 报告期内使用一件设备的时间(年)(例如,如果设备在半个报告期内被使用然后被处置,则 T 等于 0.5。)
公式 3:估算的处置排放量

以下公式用于估算制冷和空调设备处置所产生的排放量:

处置排放量 = CD × (y ÷ 100) × (1 – z ÷ 100)

以下是对此公式的说明:

  • CD = 正在处置的一件设备的制冷量
  • y = 处置时剩余容量所占百分比
  • z = 回收的制冷剂百分比

灭火设备

对于每种气体,固定系统的排放量假定为单位总容量的 2.5% (0.025)。 对于每种气体,便携式设备的排放量假定为单位总容量的 3.5%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