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浏览器不再受支持。
请升级到 Microsoft Edge 以使用最新的功能、安全更新和技术支持。
在以下情况下,对象、函数或枚举器的名称为全局名称:在任何函数或类的外部引用该名称或将全局一元范围运算符 (::) 作为其前缀,以及未将该名称与上述任何二元运算符结合使用:
范围解析 (::)
对象和引用的成员选择 (.)
指针的成员选择 (–>)
范围规则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