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可恢复项目

 

适用于: Exchange Server 2010 SP2, Exchange Server 2010 SP3

上一次修改主题: 2011-03-19

可以使用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在邮箱上启用单个项目恢复。

若要了解与恢复项目相关的其他管理任务,请查看管理可恢复项目

使用命令行管理程序启用可恢复项目

您必须先获得权限,然后才能执行此过程。若要查看所需的权限,请参阅邮箱权限主题中的“保留和合法挂起”条目。

注释注意:
不能使用 EMC 启用可恢复项目。

本示例使用 Set-Mailbox 命令启用单封邮件恢复,并设置已删除邮件的保留天数。

Set-Mailbox -Identity MBX01 -SingleItemRecoveryEnabled $True -RetainDeletedItemsFor 30
注释注意:
默认情况下,邮箱使用邮箱数据库的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设置,但您可以通过在特定邮箱的邮箱级别设置保留时间来覆盖默认设置。

有关语法和参数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Set-Mail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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