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默认快照位置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
可以在配置分发向导的**“快照文件夹”页上指定默认快照位置。 有关使用该向导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配置发布和分发。 如果在未配置为分发服务器的服务器上创建发布,请在新建发布向导的“快照文件夹”**页上指定默认快照位置。 有关使用该向导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创建发布。
在**“分发服务器属性 - <分发服务器>”对话框的“发布服务器”页上可修改默认快照位置。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查看和修改分发服务器和发布服务器属性。 在“发布属性 - <发布>”**对话框中可以设置每个发布的快照文件夹。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查看和修改发布属性。
修改默认快照位置
在**“分发服务器属性 - <分发服务器>”对话框的“发布服务器”页上,单击要更改其默认快照位置的发布服务器的属性按钮 (...**)。
在**“发布服务器属性 - <发布服务器>”对话框中指定“默认快照文件夹”**属性的值。
注意 快照代理必须对指定的目录具有写权限,而分发代理或合并代理必须具有读权限。 如果使用的是请求订阅,则必须指定一个共享目录作为通用命名约定 (UNC) 路径,如 \\computername\snapshot。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保护快照文件夹的安全。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