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建播发

应用到: System Center Configuration Manager 2007, System Center Configuration Manager 2007 R2, System Center Configuration Manager 2007 R3, System Center Configuration Manager 2007 SP1, System Center Configuration Manager 2007 SP2

在创建包以及告诉客户端计算机如何处理包的程序之后,您需要播发您希望客户端运行的程序。播发某个程序会使该程序可供指定的客户端集合使用。(有关集合的信息,请参阅关于集合。)

当创建播发时,强烈建议您首先在受控环境中对播发程序进行测试,然后再在站点层次结构中为客户端创建播发。

重要

当创建播发时,Configuration Manager 默认包括子集合以及集合。您应该检查此选项以避免在播发中包括非期望的客户端。

为了创建播发,对于播发安全对象类型,您必须具有创建权限;对于集合,您必须具有播发权限;对于包,您必须具有读取权限。有关安全权限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Configuration Manager 中对象安全的类和实例

备注

当创建一个播发,而该播发要重新使用其中没有创建哈希的较早版本的 System Management Server (SMS) 包时,您需要在发出播发之前首先更新包。如果没有执行此操作,Configuration Manager 客户端将无法运行播发。

创建播发

  1. 在 Configuration Manager 控制台中,导航到“System Center Configuration Manager/站点数据库/计算机管理/软件分发”。

  2. 右键单击“播发”,指向“新建”,然后单击“播发”。

  3. 使用新建播发向导创建播发,为新播发指定常规信息、要分发播发的集合、运行计划以及其他信息。

    有关此向导的其他信息,请参阅新建播发向导

另请参阅

概念

关于播发

其他资源

播发属性页面
新建播发向导

有关其他信息,请参阅 Configuration Manager 2007 Information and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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