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IntelliSense 来创作 CSS
可以使用 IntelliSense 来简化在“代码”视图中键入内容以创建级联样式表 (CSS) 以及向内容应用样式的过程。
提示: |
---|
可在网页的“代码”视图中使用的许多功能和命令都有键盘快捷键。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键盘快捷方式。 |
在 CSS 中使用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自动弹出)
在网页或外部 .css 文件的“代码”视图中,将光标移到要创作或应用 CSS 的位置。
若要显示有关 CSS 的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键入“<style ”、“{”、“.”、“#”、CSS 属性或“;”。
在“代码视图”工具栏上,单击“成员列表”。
在“编辑”菜单上,指向“智能感知”,再单击“成员列表”。
提示: 如果未能显示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可能是因为光标所在的代码位置不是元素、类、ID、属性或值的有效插入位置,或者光标前的代码不是有效代码。
注意: 为了显示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必须在“网页编辑器选项”对话框的“智能感知”选项卡上,选择各种语句完成信息选项(默认值)
若要在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中找到要插入到代码中的项,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若要在快捷菜单中每次移动一项,请按向下键或向上键。
若要在快捷菜单中每次移动一组可见项,请按 Page Down 或 Page Up。
若要直接移动到快捷菜单的特定部分,请键入要转到的列表项的首字母。
若要滚动列表,请单击垂直滚动条上的箭头。
提示: 若要关闭列表而不插入任何快捷菜单项,请按 Esc 或在快捷菜单之外单击。
若要从快捷菜单将一个选中项插入到代码中,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按 Tab 或 Enter。
双击该项。
在“代码视图”工具栏上,单击“完整单词”。
在“编辑”菜单上,指向“智能感知”,再单击“完整单词”。
通过使用 IntelliSense 来创建新的样式规则集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在外部级联样式表的“代码”视图中,将光标移到任何现有的样式规则集之外的空白行中。
在网页内部 CSS 的“代码”视图中,将光标移到样式元素的开始标记 <style> 和结束标记 </style> 之间且在任何现有样式规则集之外的空白行中。
若要为规则集定义选择器,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若要创建元素选择器,请键入要使用的 HTML 元素的首字母,再从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上选择所需的元素。如果随后需要添加伪类、子元素或类似的选择器,请键入所需的分隔符,再从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上选择所需的第二个元素或伪类。
若要创建类选择器,请键入一个句点,然后键入类的名称。
如果是在编辑网页的内部 CSS,则会显示网页中所用的类选择器的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
若要创建 ID 选择器,请键入一个数字符号 (#),再键入 ID 选择器的名称。
如果是在编辑网页的内部 CSS,则会显示网页中所用的 ID 选择器的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
若要开始样式规则集的声明块,请键入左大括号 ({)。
在显示的关于属性的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中,选择要添加到当前规则中的属性。
在显示的关于值的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中,选择要使用的值或颜色,或者(如果可用)选择列表顶部的“选取”以指定自定义值。
若要向当前规则集中添加更多属性规则,请键入分号 (;),再重复步骤 4 和步骤 5。
通过使用 IntelliSense 来应用样式
在网页的“代码”视图中,将光标移到要应用样式的元素开始标记内的元素名称之后,再按空格键。
在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中,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若要应用类选择器,请选择“类”。
若要应用 ID 选择器,请选择“ID”。
若要创建并应用级联样式,请选择“样式”。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如果应用的是类或 ID 的选择器,请从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中选择所需的样式。
如果应用的是级联样式,请从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中选择要添加到当前规则中的属性,再从值的 IntelliSense 快捷菜单中选择要使用的值或颜色,或者(如果可用)选择列表顶部的“选取”以指定自定义值。若要向当前规则集中添加其他属性规则,请键入分号 (;),再重复此步骤。
另请参阅
任务
为 CSS 设置 IntelliSense 选项
使用 IntelliSense
转到超链接或书签(HTML 定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