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属性

指定要为目标计算机上的某个快捷方式显示的图标。 此图标可以是图标文件 (.ico),也可以是作为资源包含在 .exe 或 .dll 文件中的图标。

设置

Icon 属性的设置如下所示:

设置

说明

(无)

将为快捷方式显示默认图标。

(图标)

已选定一个图标,将为快捷方式显示此图标。

(浏览...)

显示“图标”对话框。

备注

此属性在**“图标”对话框中设置。 必须将包含图标的文件添加到项目中,才能在“图标”**对话框中使用该图标。

请参见

任务

如何:添加和移除图标

参考

文件系统编辑器属性

“图标”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