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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自訂同步處理規則

您可以使用同步化規則編輯器,來編輯或建立新的同步化規則。 您必須是進階使用者,才能變更同步化規則。 任何錯誤的變更都可能導致從您的目標目錄中刪除物件。 請檢閱建議的文件一節。 若要修改同步化規則,請執行下列步驟:

  • 從桌面的應用程式功能表中啟動同步化編輯器,如下所示:

    同步化規則編輯器功能表

  • 若要自訂預設的同步化規則,在同步化規則編輯器中按一下 [編輯] 按鈕來複製現有的規則,其將會建立標準預設規則的複本,並停用它。 儲存優先順序小於 100 的複製規則。 如果發生屬性流程衝突,優先順序會決定哪個規則在衝突解決中勝出 (較小數值)。

    同步處理規則編輯器

  • 修改特定屬性時,在理想情況下,您應該只在複製的規則中保留修改中屬性。 然後啟用預設規則,如此一來,修改的屬性就會來自複製的規則,並從預設標準規則中挑選其他屬性。

  • 如果複製規則中已修改屬性的計算值為 NULL,而且在預設的標準規則中不為 NULL,則非 NULL 值將會勝出且將取代 NULL 值。 如果您不想使用非 NULL 值來取代 NULL 值,則可在複製的規則中指派 AuthoritativeNull。

  • 若要修改輸出規則,請在同步化規則編輯器中變更篩選條件。

後續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