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模式 (SQL Server)
適用於:SQL Server
SQL Server 備份與還原作業是在資料庫之復原模式的內容中進行。 復原模式的設計目的是要控制交易記錄維護。 「復原模式」 是一項資料庫屬性,可控制交易的記錄方式、是否需要 (及允許) 備份交易記錄,以及可用的還原作業類型。
復原模式共有三種:簡單、完整和大量記錄。 一般而言,資料庫會使用完整復原模式或簡單復原模式。 資料庫可以隨時切換到另一個復原模式。
復原模式概觀
下表摘要說明三種復原模式。
復原模式 | 描述 | 工作損失風險 | 復原至時間點? |
---|---|---|---|
簡單 | 無記錄備份。 自動收回記錄空間,使空間需求保持在最低,實際消弭管理交易記錄空間的需求。 如需簡單復原模式下之資料庫備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完整資料庫備份 (SQL Server)。 簡單復原模式不支援需要交易記錄備份的作業。 在簡單復原模式中,不能使用下列功能: - 記錄傳送 - AlwaysOn 或資料庫鏡像 - 無資料遺失的媒體復原 - 時間點還原 |
最近一次備份之後所做的變更並未受到保護。 如果發生損毀事件,則必須重做這些變更。 | 只能復原至備份結束時。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完整資料庫還原 (簡單復原模式)。 |
完整 | 需要記錄備份。 不因損失或損毀資料檔案而失去任何工作。 可復原至任意時間點 (例如,應用程式或使用者錯誤前)。 如需完整復原模式下之資料庫備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完整資料庫備份 (SQL Server) 和完整資料庫還原 (完整復原模式)。 |
通常沒有。 如果記錄結尾損毀,必須重做最近一次記錄備份後的變更。 |
可以復原至特定時間點 (假設您已完成至該時間點的備份)。 如需使用記錄備份還原至失敗點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將 SQL Server 資料庫還原至某個時間點 (完整復原模式)。 注意:如果您有超過兩個邏輯必須一致的完整復原模式資料庫,您可能需要實作特殊的程序,確保這些資料庫能夠復原。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復原包含標示之交易的相關資料庫。 |
大量記錄 | 需要記錄備份。 完整復原模式的輔助,允許執行高效能的大量複製作業。 針對大多數的大量作業使用最少記錄,以減少記錄空間的使用量。 如需只記錄基本資訊之作業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交易記錄 (SQL Server)。 記錄備份的大小可能會十分龐大,因為記錄備份會擷取最低限度記錄的作業。 如需大量記錄復原模式下之資料庫備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完整資料庫備份 (SQL Server) 和完整資料庫還原 (完整復原模式)。 |
如果記錄損毀,或在最近一次記錄備份後進行過大量記錄作業的話,必須重做最近一次備份後的變更。 否則不會損失任何工作。 | 可復原至任何備份結束時。 支援時間點復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