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效能的一種方法是為共享資料集設定快取屬性。 當共用資料集已快取時,系統會將查詢結果的副本保存一段指定的時間。 第一位請求使用共享資料集報告的使用者,必須等待查詢結果及所有處理完成後才能查看報告。 後續在快取期間內要求該報告的使用者,因先前已完成查詢與處理,因此將獲得較佳的效能表現。 你也可以指定快取刷新計畫,執行查詢並快取結果直到指定的快取到期。
使用者執行以共享資料集為基礎的報告,或執行快取重新整理計畫時,都會建立查詢快取;而在這兩種情況下,該快取都可依據快取到期選項供使用。
你可以快取的共享資料集類型有限制。 例如,如果資料會隨使用者身分而異,查詢結果就無法快取。 同樣地,如果資料是使用提出報表要求之使用者的安全性權杖來擷取,則也無法進行快取。 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快取共享資料集(SSRS)與快取報告(SSRS)。
排定已快取報表的過期時間
在報表管理員中,導覽到你想設定快取屬性的共享資料集,將滑鼠移到該項目上,然後選擇箭頭。
在功能表中,選擇 [管理]。
在左側框架中,選擇 快取。
備註
如果你看到錯誤訊息「用於執行共享資料集的憑證未被儲存」,那麼快取共享資料集選項已被停用。 你需要修改資料來源來儲存憑證,或修改共用資料集,使用另一個儲存憑證的資料來源。
選取 快取共用資料集。
選擇在 30 分鐘後讓快取過期的選項。 你也可以選擇讓快取依指定的排程到期。
選擇 「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