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匯流排配額
本節列出 Azure 服務匯流排訊息中的基本配額和節流閾值。
訊息配額
下表列出 Azure 服務匯流排訊息的特定配額資訊。 如需有關服務匯流排價格及其他配額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服務匯流排價格。
配額名稱 | 範圍 | 值 | 備註 |
---|---|---|---|
每個 Azure 訂用帳戶的命名空間數目上限 | Namespace | 1000 (預設值和最大值) | 此限制以 Microsoft.ServiceBus 提供者為基礎,而不是以階層為基礎。 因此,這是所有階層的命名空間總數。 後續的其他命名空間要求會遭到拒絕。 |
佇列或主題大小 | 實體 | 1、2、3、4 GB 或 5 GB 在進階 SKU,以及啟用分割的標準 SKU 中,佇列或主題大小上限為 80 GB。 每個傳訊單位 (機器翻譯) 的進階命名空間大小總計限制為 1 TB。 命名空間中所有實體的大小總計不能超過此限制。 |
在建立/更新佇列或主題時定義。 後續內送訊息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 目前,傳送至佇列的大型訊息 (大小為 > 1 MB) 會計算兩次。 此外,傳送至主題的大型訊息 (大小為 > 1 MB) 會計算為 X + 1 次,其中 X 是主題的訂用帳戶數目。 |
命名空間上的並行連線數目 | Namespace | 網路傳訊:1,000。 AMQP:5,000。 |
後續對更多連線的要求將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將會收到例外狀況。 REST 作業不會計入並行 TCP 連線內。 |
佇列、主題或訂用帳戶實體上的並行接收要求數目 | 實體 | 5,000 | 後續接收要求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 這個配額套用至一個主題的所有訂用帳戶的並行接收作業數目合計。 |
每個命名空間的主題或佇列數目 | Namespace | 針對基本或標準層為 10000 個。 命名空間中主題和佇列的總數必須小於或等於 10,000。 在進階層中,則是每個傳訊單位 (MU) 1000 個。 |
後續在命名空間上建立新主題或佇列的要求都會遭到拒絕。 因此,如果透過 Azure 入口網站設定,會產生錯誤訊息。 如果從管理 API 進行呼叫,則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 |
每個命名空間的分割主題或佇列數目 | Namespace | 基本層和標準層:100。 每個分割佇列或主題的配額計數為每個命名空間 1000 個實體。 | 在命名空間建立新分割主題或佇列的後續要求皆會遭到拒絕。 因此,如果透過 Azure 入口網站設定,會產生錯誤訊息。 如果從管理 API 進行呼叫,則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 QuotaExceededException 例外狀況。 如果您想要在基本或標準層命名空間中有更多分割的實體,請建立其他命名空間。 |
任何傳訊實體路徑的大小上限︰佇列或主題 | 實體 | 260 個字元。 | |
任何傳訊實體名稱的大小上限︰命名空間、訂用帳戶或訂用帳戶規則 | 實體 | 50 個字元。 | |
訊息識別碼的大小上限 | 實體 | 128 | |
訊息工作階段識別碼的大小上限 | 實體 | 128 | |
佇列、主題或訂用帳戶實體的訊息大小 | 實體 | 256 KB (標準層) AMQP 上的進階層 (機器翻譯) 為 100 MB,HTTP 與 SBMP 上的進階層則為 1 MB。 標準層的最大批次大小為 256 KB,而進階層則為 1 MB。 訊息大小包括屬性 (系統和使用者) 的大小,以及承載的大小。 系統屬性的大小會根據您的案例而有所不同。 |
超出這些配額的內送訊息將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將會收到例外狀況。 |
佇列、主題或訂用帳戶實體的訊息屬性大小 | 實體 | 每個屬性的訊息屬性大小上限為 32 KB。 所有屬性的累計大小不能超過 64 KB。 此限制適用於代理訊息的整個標頭,其中包含使用者屬性和系統屬性,例如序號、標籤和訊息識別碼。 屬性包中的標頭屬性數目上限︰byte/int.MaxValue。 |
產生 SerializationException 例外狀況。 |
每個主題的訂用帳戶數目 | 實體 | 針對標準層和進階層每個主題 2000 個。 | 後續要求建立主題的其他訂用帳戶會遭到拒絕。 因此,如果透過入口網站設定,則會顯示錯誤訊息。 如果從管理 API 進行呼叫,則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 |
每個主題的 SQL 篩選器數目 | 實體 | 2,000 | 後續要求在主題上建立其他篩選器都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 |
每個主題的相互關聯篩選器數目 | 實體 | 100,000 | 後續要求在主題上建立其他篩選器都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 |
SQL 篩選器或動作的大小 | Namespace | 篩選條件字串的長度上限︰1,024 (1 K)。 規則動作字串的長度上限︰1,024 (1 K)。 每個規則動作的運算式數目上限︰32。 |
後續要求建立其他篩選器都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 |
每個命名空間、佇列或主題的共用存取授權規則數目 | 實體、命名空間 | 每個實體類型的規則數目上限:12。 在服務匯流排命名空間上設定的規則,可套用到所有類型:佇列、主題。 |
後續要求建立其他規則都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 |
每個交易的訊息數目 | 交易 | 100 適用於 Send() 和 SendAsync() 作業。 |
其他內送訊息都會遭到拒絕,而且呼叫端程式碼會收到例外狀況,指出「無法在單一交易中傳送超過 100 則訊息」。 |
DeleteMessagesAsync 呼叫中刪除的最大訊息數 | Entity | 4000 | |
PeekMessagesAsync 呼叫中傳回的最大訊息數 | Entity | 250 | |
虛擬網路和 IP 篩選條件的數目 | Namespace | 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