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組定義陳述式的規則

下列語法規則適用于 .def 檔案中的所有語句。 適用于特定語句的其他規則會以每個語句來描述。

  • 語句、屬性關鍵字和使用者指定的識別碼會區分大小寫。

  • 包含空格或分號的長檔名(;)必須以引號括住()。

  • 使用一或多個空格、索引標籤或分行符號,將語句關鍵字與其引數分開,以及將語句彼此分開。 指定引數的冒號 (:) 或等號 (=) 會以零或多個空格、定位字元或分行符號括住。

  • 如果使用,NAME LIBRARY 語句必須位於所有其他語句之前。

  • SECTIONS EXPORTS 語句可以多次出現在 .def 檔案中。 每個語句都可以採用多個規格,這些規格必須以一或多個空格、定位字元或分行符號分隔。 語句關鍵字必須在第一個規格之前出現一次,而且可以在每個額外的規格之前重複。

  • 許多語句都有對等的 LINK 命令列選項。 如需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對應 LINK 選項的描述。

  • .def 檔案中的批註是由分號指定(;)在每個批註行開頭。 批註無法與 語句共用一行,但它可以在多行語句的規格之間出現。 ( SECTIONS EXPORTS 是多行語句。

  • 數值引數是在基底 10 或十六進位中指定。

  • 如果字串引數符合 保留字 組,則必須以雙引號括住 ()。

另請參閱

模組定義檔 (.D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