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式主體」是複合陳述式,其中包含指定函式功能的陳述式。
語法
function-definition:
declaration-specifiers
選擇attribute-seq選擇declaratordeclaration-list選擇compound-statement
/*
attribute-seq為 Microsoft 特定 */
compound-statement: /* 函式主體 */
{
declaration-list
選擇statement-list選擇}
除非另外指定,否則在函式主體中宣告的變數 (稱為「區域變數」) 均具有 auto 儲存類別。 呼叫函式時,會建立區域變數儲存區並執行區域初始化。 執行控制項會傳遞至 compound-statement 中的第一個陳述式,並且繼續到執行 return 陳述式或遇到函式主體的結尾為止。 然後,控制權會回到呼叫該函式的點。
如果函式應傳回值,必須執行包含運算式的 return 陳述式。 如果未執行 return 陳述式或 return 陳述式不包含運算式,則函式的傳回值會是未定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