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規則
命名規則支援遵循 .NET 設計指導方針的命名慣例。
本節內容
規則 | Descrip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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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1700:不要在列舉值名稱中包含 'Reserved' | 這項規則假設名稱中包含 "reserved" 的列舉成員目前並未使用,但是在未來版本會是重新命名或移除的替代符號 (Placeholder)。 重新命名或移除成員是中斷變更。 |
CA1707:識別項名稱不應該包含底線 | 根據慣例,識別項名稱不包含底線 (_) 字元。 此規則會檢查命名空間、類型、成員和參數。 |
CA1708:識別項名稱不應該只靠大小寫區別 | 因為以通用語言執行平台為目標的語言不需要區分大小寫,因此,命名空間、類型、成員和參數的識別項不能只有大小寫的不同。 |
CA1710:識別項應該使用正確的後置字元 | 根據慣例,擴充特定基底類型或實作特定介面的類型名稱,或衍生自這些類型的型別,具有與基底類型或介面相關聯的後置詞。 |
CA1711:識別項名稱不應該使用不正確的後置字元 | 依照慣例,只有擴充特定基底類型或實作特定介面的類型名稱,或是從這些類型衍生的類型名稱,應以特定保留的後置字元結尾。 其他類型名稱不得使用這些保留的後置字元。 |
CA1712:不要使用類型名稱作為列舉值的前置字元 | 列舉成員的名稱不會加上類型名稱的前置詞,因為開發工具預期會提供類型資訊。 |
CA1713:事件不應該有 before 或 after 前置字元 | 事件的名稱會以 "Before" 或 "After" 為開頭。 若要命名在特定序列 (Sequence) 中引發的相關事件,請使用現在式或過去式表示動作序列相對的位置。 |
CA1714:旗標列舉應該使用複數名稱 | 公用列舉具有 System.FlagsAttribute 屬性,且其名稱不會以 「s」 結尾。 使用 FlagsAttribute 標記的類型具有複數的名稱,因為屬性工作表示可以指定多個值。 |
CA1715:識別項名稱應該使用正確的前置字元 | 外部可見介面的名稱不會以大寫 「I」 開頭。 外部可見型別或方法上的泛型型別參數名稱不會以大寫 「T」 開頭。 |
CA1716:識別項名稱不應該和關鍵字相符 | 命名空間 (Namespace) 名稱或類型名稱符合程式語言中的保留關鍵字。 命名空間和類型的識別項不應該符合語言所定義的關鍵字,而這些語言的目標為 Common Language Runtime。 |
CA1717:只有 FlagsAttribute 列舉應該使用複數名稱 | 依照命名規範的要求,列舉的複數名稱代表可以同時指定多個列舉值。 |
CA1720:識別項名稱不應該包含類型名稱 | 外部可見成員中的參數名稱包含資料類型名稱,或外部可見成員的名稱包含語言特定的資料類型名稱。 |
CA1721:屬性名稱不應該和其中有 get 的方法名稱相符 | 公用或保護之成員的名稱是以 "Get" 開頭,否則需符合公用或保護之屬性的名稱。 "Get" 方法和屬性的名稱應該清楚區別其功能。 |
CA1724:類型名稱不應該和命名空間相符 | 類型名稱不應與 .NET 命名空間的名稱相符。 違反此規則可減少程式庫的可用性。 |
CA1725:參數名稱應該符合基底類型的宣告 | 在覆寫階層架構中一致的參數命名方式,會增加方法覆寫的可用性。 與基底宣告中的名稱不同之衍生方法中的參數名稱,可能會造成方法為基底方法的覆寫或為方法的新多載而混淆。 |
CA1727:將 PascalCase 用於已命名的預留位置 | 在記錄訊息範本中為命名的預留位置使用 PascalCa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