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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自定義同步處理規則

您可以使用同步處理規則編輯器來編輯或建立新的同步處理規則。 您必須是進階使用者,才能變更同步處理規則。 任何錯誤的變更都可能導致從目標目錄刪除物件。 請檢閱 建議的文件 一節。 若要修改同步處理規則,請執行下列步驟:

  • 從桌面的應用程式功能啟動同步處理編輯器,如下所示:

    同步處理規則編輯器功能表

  • 若要自定義預設同步處理規則,請按兩下 [同步處理規則編輯器] 上的 [編輯] 按鈕來複製現有的規則,這會建立標準默認規則的複本並加以停用。 儲存優先順序小於 100 的複製規則。 當屬性流程衝突發生時,優先權(數值較低者)將決定哪個規則在衝突解決中勝出。

    同步處理規則編輯器

  • 修改特定屬性時,在理想情況下,您應該只保留複製規則中的修改屬性。 然後啟用默認規則,讓修改的屬性來自複製的規則,而從預設標準規則中挑選其他屬性。

  • 在您的複製規則中,如果修改後屬性的計算值為 NULL,而在預設標準規則中該值不是 NULL,那麼非 NULL 的值將勝出並取代 NULL 值。 如果您不想要將 NULL 值取代為非 NULL 值,請在複製的規則中指派 AuthoritativeNull。

  • 若要修改 輸出 規則,請從同步處理規則編輯器變更篩選。

後續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