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您可以在管理入口網站的 [ 工作區 ] 索引標籤上管理組織中存在的工作區。 如需如何取得和使用管理入口網站的資訊,請參閱 關於管理入口網站。
在 工作區 分頁上,您會看到租戶中所有工作區的清單。 在清單上方,功能區提供可協助您控管工作區的選項。 這些選項也會出現在所選工作區的 [ 其他選項] 功能表中。 選項清單會根據工作區類型和狀態而有所不同。 所有選項都會在 工作區選項下描述。
下表描述工作區列表的欄位。
資料行 | 說明 |
---|---|
名稱 | 指定給工作區的名稱。 |
說明 | 工作區設定描述欄位中提供的資訊。 |
型別 | 工作區的類型。 工作區有兩種類型:![]() ![]() |
州 | 狀態可讓您知道工作區是否可供使用。 有五種狀態: 作用中、 孤立、 已刪除、 移除和 找不到。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狀態。 |
容量名稱 | 工作區容量的名稱。 |
容量 SKU 等級 | 工作區容量所使用的授權類型。 容量 SKU 層包括 高級 和 每位使用者的高級版(PPU)。 如需容量層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在 Premium 中設定和管理容量。 |
升級狀態 | 升級狀態可讓您知道工作區是否符合Microsoft網狀架構升級的資格。 |
在工作區標籤頁上的資料表欄與管理者 Rest API傳回的工作區屬性相對應。 個人工作區的類型為 PersonalGroup,所有其他工作區都是 Workspace 類型。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工作區。
工作區狀態
下表描述可能的工作區狀態。
國家 | 說明 |
---|---|
使用中 | 一般工作區。 它沒有說明任何關於使用方式或內部內容的信息,只表明工作區本身是「正常」的。 |
孤 | 沒有系統管理員使用者的工作區。 您必須指派系統管理員。 |
已刪除 | 已刪除的工作區。 刪除工作區時,它會進入保留期間。 在保留時期中,Microsoft Fabric 管理員可以還原工作區。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工作區保留。 保留期間結束時,工作區會進入 [移除 ] 狀態。 |
刪除 | 在已刪除工作區保留期間結束時,它會進入 [移除 ] 狀態。 在此狀態期間,工作區會永久移除。 永久移除工作區需要一小段時間,並取決於服務和資料夾內容。 |
找不到 | 如果客戶的 API 要求包含不屬於客戶租使用者的工作區的工作區 ID,則會傳回「未找到」作為該 ID 的狀態。 |
工作區選項
清單頂端的功能區以及個別工作區的 [更多選項] 功能表會提供可協助您管理工作區的選項。 [重新整理] 和 [匯出] 選項一律存在,而顯示的其他選項選擇則取決於工作區類型和狀態。 以下說明所有選項。
選項 | 說明 |
---|---|
重新整理 | 重新整理工作區清單。 |
出口 | 將數據表導出為 .csv 檔案。 |
詳細資料 | 列出工作區中包含的項目。 |
編輯 | 可讓您編輯工作區名稱和描述。 |
存取權限 | 使您能管理工作區的存取權限。 您可以使用此功能來刪除工作區,方法是先將自己新增至工作區作為系統管理員,然後開啟工作區將其刪除。 |
取得存取權 | 授與您其他使用者 MyWorkspace 的暫時存取權。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取得任何使用者的 [我的工作區] 存取 權。 |
容量 | 可讓您將工作區指派給 Premium 容量,或將其從 Premium 容量中移除。 |
恢復 | 可讓您還原孤立的工作區。 |
恢復 | 可讓您還原已離開組織或已刪除共同作業工作區之使用者的 MyWorkspace。 針對 MyWorkspaces,請參閱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如需共同作業工作區,請參閱 還原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
永久刪除 | 可讓您在其保留期間結束之前永久刪除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請參閱 在保留期間永久刪除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
工作區項目限制
工作區最多可以包含 1,000 個 Fabric 和 Power BI 專案。 這包括父項和子項目。
達到此限制之後嘗試建立新項目的使用者會在專案建立流程中收到錯誤。 若要開發在工作區中管理專案計數的計劃,Fabric 系統管理員可以檢閱管理員監視工作區中每個工作區的項目總數。 請參閱 工作區中的項目總數。
備註
如果特定專案有限制,這些限制仍適用,但工作區中的專案總數仍上限為 1000。 如需項目特定的限制,請檢閱項目類型的文件。
工作區保留期
根據預設,刪除工作區後,它不會被立即永久刪除。 相反地,它會進入一個保留期,此期間可進行復原。 在保留期間結束時,它會永久移除,而且無法再復原它或其內容。
個人工作區 (我的工作區) 的保留期限為30天。
可設定共同作業工作區的保留期間。 預設的保留期限為七天。 不過,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開啟管理入口網站中的 [ 定義工作區保留期限 ] 設定,並指定所需的保留期間(從 7 到 90 天) 來變更保留期限的長度。
在保留期間,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 還原工作區。
在保留期間結束時,工作區會永久刪除,且其內容無法復原。
當工作區處於保留期間時,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 在保留期間結束之前永久刪除它。
設定已刪除共同作業工作區的保留期間
根據預設,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會保留七天。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使用 [定義工作區保留期間 租使用者] 設定,變更保留期限的長度(從 7 到 90 天)。
-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移至 [ 工作區設定>] [定義工作區保留期間]。
- 開啟設定,並輸入所需保留期限的天數。 您可以選擇 7 至 90 天的期間。
- 完成後選取 [套用]。
備註
當 [ 定義工作區保留期間] 設定關閉時,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會自動保留 7 天。
此設定不會影響 [我的工作區] 的保留期間。 我的工作區 一律有 30 天的保留期間。
還原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當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處於保留期間時,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還原它及其內容。
-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要還原的已刪除共同作業工作區。 共同作業工作區的類型為 Workspace。 保留期間內的工作區具有 [已刪除] 狀態。
- 選取工作區,然後從功能區選擇 [ 還原 ],或選取 [ 更多選項], 然後選擇 [ 還原]。
- 在顯示的 [還原工作區] 面板中,為工作區提供新的名稱,並在工作區中指派至少一位使用者管理員角色。
- 完成後,請選取 [ 還原]。
在保留期間永久刪除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當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處於保留期間時,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會在保留期間結束之前永久刪除它。
-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要還原的已刪除共同作業工作區。 共同作業工作區的類型為 Workspace。 保留期間內的工作區具有 [已刪除] 狀態。
- 選取工作區,然後選擇功能區中的 [永久刪除] ,或選取 [ 其他選項], 然後選擇 [ 永久刪除]。
系統會要求您確認永久刪除。 確認之後,工作區及其內容將無法再復原。
將工作區重新分配到不同的服務容量
工作區及其包含的資料存於容量中。 您可以透過工作區授權模式將工作區移至不同的容量。
移至 [系統管理入口網站>工作區]。
尋找您要移動的工作區、開啟選項功能表,然後選擇 [重新指派工作區]。
在出現的 [重新指派工作區] 側邊窗格中,選取所需的授權模式,並在系統詢問時選擇容量。
備註
工作區中包含的項目類型可能會影響變更授權模式和/或將工作區移至不同區域中的容量的能力。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行動數據 。
控管我的工作區
每個網狀架構使用者都有一個名為「我的工作區」的個人工作區,讓他們可以使用自己的內容。 雖然通常只有我的工作區擁有者可以存取其我的工作區,但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使用一組功能來協助他們控管這些工作區。 透過這些功能,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
- 取得任何使用者 [我的工作區] 內容的存取權
- 為所有現有和新的 [我的工作區] 指定預設容量
- 防止使用者將我的工作區移至可能位於不符合規範區域的不同容量
-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下列各節將說明這些功能。
取得任何使用者的 [我的工作區] 存取權
若要取得特定 [我的工作區] 的存取權
- 在 [網狀架構管理] 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想要存取的個人工作區。
- 選取工作區,然後選擇功能區中的 [ 取得存取 權],或選取 [ 更多選項] ,然後選擇 [ 取得存取]。
備註
取得存取權之後,功能區和 [更多選項] 功能表會顯示相同 [我的工作區 ] 的 [移除存取 權]。 如果您未選取其中一個選項來移除存取權,則系統管理員會在 24 小時後自動撤銷存取權。 我的工作區擁有者的存取權保持不變。
一旦您有存取權,[我的工作區] 會顯示在可從瀏覽窗格存取的工作區清單中。 圖示 表示它是我的工作區。
進入 [我的工作區] 之後,您可以執行任何動作,就好像是您自己的 [我的工作區]。 您可以檢視和對內容進行任何變更,包括共用或取消共用。 但您無法將 [我的工作區] 的存取權授與其他人。
指定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或容量管理員可以將容量指定為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若要為 [我的工作區] 設定預設容量,請移至容量設定中的詳細數據區段。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為我的工作區指定預設容量
防止我的工作區擁有者將其工作區重新指派至不同的容量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指定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不過,即使我的工作區已指派給 Premium 容量,工作區的擁有者仍然可以將它移回 Pro 授權模式。 將工作區從 Premium 授權模式移至 Pro 授權模式,可能會導致工作區中所包含的內容因數據落地需求而變得不符合規範,因為它可能會移至不同的區域。 為避免這種情況,Fabric 管理員可以透過關閉 使用者可以重新指派個人工作區 的租用戶管理員設定,來阻止 My workspace 的擁有者將其工作區移至不同的授權模式。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設定 。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當使用者從公司的 Active Directory 中刪除時,他們的 [我的工作區] 在管理入口網站的 [工作區] 頁面上會在 [狀態] 欄中顯示為 [已刪除]。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其他使用者可共同作業的應用程式工作區。
在此還原程式期間,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必須在新的應用程式工作區中至少指派一個工作區管理員,並提供新的工作區名稱。 還原工作區之後,它會在管理入口網站的工作區專頁中於類型欄顯示為 工作區。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要還原的已刪除個人工作區。
- 選取工作區,然後從功能區選擇 [ 還原 ],或選取 [ 更多選項], 然後選擇 [ 還原]。
- 在顯示的 [還原工作區] 面板中,為工作區提供新的名稱,並在工作區中指派至少一位使用者管理員角色。
- 完成後,請選取 [ 還原]。
在已刪除的工作區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之後,就如同任何其他應用程式工作區一樣。
四處移動數據
工作區及其包含的數據位於容量上,而且可以藉由將工作區指派給不同的容量來移動。 這類移動可能位於相同區域中的容量,或可能是不同區域中的容量。
在網狀架構 UI 中,工作區可以透過下列方式移至其他容量:
-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透過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的 [ 工作區] 頁面 ,個別將工作區重新指派給不同的容量。
- zh-TW: 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和容量系統管理員可以透過容量設定中的指派給此容量的工作區選項,大量重新指派工作區到某一容量。
- 工作區管理員可以透過 工作區設定的 [授權資訊] 選項,將其工作區重新指派給不同的容量。
移動工作區的限制
將工作區從一個容量移至另一個容量有下列限制:
當您移動工作區時,工作區中與專案相關的所有作業都會被取消。
只有可移動的項目類型可以在區域之間移動。 如果您要將工作區重新指派至位於不同區域的容量,您必須先移除所有不可移動的項目,否則重新指派將會失敗。
下列項目類型是可移動的:
- 報告
- 語意模型 (小型儲存格式)
- 儀表板
- 數據流 Gen1
- 編頁報表
- Datamart
- 計分卡
除其他項目類型之外,所有其他項目類型不能在不同區域之間移動,在將工作區移轉至另一個區域的容量之前,必須先從工作區中移除這些項目。
拿掉不可移動的專案且工作區移轉至不同的區域之後,您可以建立不可移動類型的新專案。 移轉完成後,您可能需要最多等候一小時,才能這麼做。
只有 Power BI 專案可以從 Premium 容量或網狀架構容量授權模式移至 Pro 或 Premium Per User 授權模式(但以下所述除外)。 如果您要將工作區從 Premium 容量或網狀架構容量授權模式變更為 Pro 或 Premium Per User 授權模式,您必須移除所有非 Power BI 專案,以及無法先移動的任何 Power BI 專案,否則授權模式變更將會失敗。
從工作區授權模式的觀點來看,下列專案類型會被視為PowerBI專案。
- 報告
- 語意模型(小型儲存格式和大型儲存格式)
- 儀表板
- 組織應用程式**
- 數據流 Gen1
- 編頁報表
- 度量標準集*
- 探索**
- Datamart*
- 計分卡
*無法移至 Pro
**無法為使用者逐個切換至 Pro 或 Premium 方案您必須先從工作區移除所有其他項目類型,才能將其授權模式從 Premium 容量或網狀架構容量變更為 Pro 或 Premium Per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