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Object 屬性

當新控制項具有相同名稱的屬性或方法時,覆寫標準屬性或方法。

語法

物件物件 [. 屬性 |。 方法 ]

Object屬性語法具有下列部分:

部分 描述
物件 此為必要動作。 您已新增至 [Microsoft Forms 工具箱] 的物件名稱。
property 選用。 與標準Microsoft Forms屬性同名的屬性。
method 選用。 方法,其名稱與標準Microsoft Forms方法相同。

註解

物件 是唯讀的。

如果您將新的控制項新增至 [Microsoft Forms 工具箱],則新增的控制項可能會有與標準Microsoft Forms屬性或方法名稱相同的屬性或方法。 Object屬性可讓您從新增的控制項使用 屬性或方法,而不是標準屬性或方法。

另請參閱

支援和意見反應

有關於 Office VBA 或這份文件的問題或意見反應嗎? 如需取得支援服務並提供意見反應的相關指導,請參閱 Office VBA 支援與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