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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規則已停用,當您嘗試在 Outlook 中建立或啟用規則時,您會收到錯誤訊息

原始 KB 編號: 886616

徵狀

升級至 Office Outlook 2003 (或更新版本) 之後,您可能會注意到某些規則已停用且無法啟用。 其他規則運作正常。 如果您嘗試啟用已停用的規則,您會收到下列錯誤訊息:

一或多個規則無法上傳至 Exchange Server 且已停用。 這可能是因為部分參數不受支援,或空間不足,無法儲存所有規則。

原因

  •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Exchange Server 2010 或 2013 Exchange Server 信箱

    如果信箱中的規則超過為信箱建立的規則配額,就會發生此行為。 Exchange Server 2007 (和更新版本中信箱的規則大小限制) 預設大小為每個信箱 64 KB。 規則大小上限總計也是每個信箱最多 256 KB 的可自定義限制。

  • Exchange Server 2003 的信箱

    如果您信箱中的規則超過 32 KB (KB) 大小,就會發生此行為。 2003 年 Exchange Server 信箱的總規則大小限製為 32 KB。 無法變更 Exchange 2003 的規則限制。

在 Outlook 2003 和更新版本中,規則的大小已大幅增加,以提供 Unicode 格式的支援。

因應措施

如果您的信箱是 Exchange Server 2007 或更新版本,您可以要求 Exchange 系統管理員增加信箱的規則配額。

下列範例命令會將規則配額設定為最大值 256 KB。

Set-Mailbox john@contoso.com -RulesQuota:256kb

下列範例命令可讓您檢視信箱目前的規則配額。

Get-Mailbox john@contoso.com |FL displayname, rulesquota

如果您的 Exchange 系統管理員無法增加信箱的規則配額,請嘗試下列其中一個適用於所有 Exchange 版本的因應措施。

若要解決此行為以還原您的規則,請使用下列一或多個方法來減少現有規則的大小。

方法 1

將規則重新命名為較短的名稱。 若要在 Outlook 中重新命名規則,請遵循下列步驟。

若為 Outlook 2010 和更新版本:

  1. 在 [ 檔案] 索引 標籤上,按兩下 [ 資訊]
  2. 按兩下 [管理規則和警示]
  3. 在 [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 標籤上,按下您要重新命名的規則。
  4. 按兩下 [變更規則],然後按兩下 [ 重新命名規則]
  5. 輸入規則的新簡短名稱,然後按下 [ 確定]
  6. 按兩下 [確定 ] 關閉 [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針對 Outlook 2007 和 Outlook 2003:

  1. 在 [ 工具] 功能表上,按兩下 [規則和警示]
  2. 在 [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 標籤上,按下您要重新命名的規則。
  3. 在 [ 變更規則] 清單中,按兩下 [ 重新命名規則]
  4. 輸入規則的新簡短名稱,然後按下 [ 確定]
  5. 按兩下 [確定 ] 關閉 [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方法 2

刪除任何舊規則。 若要刪除 Outlook 中的規則,請遵循下列步驟:

若為 Outlook 2010 和更新版本:

  1. 在 [ 檔案] 索引 標籤上,按兩下 [ 資訊]
  2. 按兩下 [管理規則和警示]
  3. 在 [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 標籤上,按下您要重新命名的規則。
  4. 按兩下 [ 刪除] 按鈕,然後按下 [ ] 確認刪除。
  5. 按兩下 [確定 ] 關閉 [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針對 Outlook 2007 和 Outlook 2003:

  1. 在 [ 工具] 功能表上,按兩下 [規則和警示]
  2. 在 [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 標籤上,按下您要刪除的規則。
  3. 按兩下 [刪除],然後按兩下 [ ] 確認刪除。
  4. 按兩下 [確定 ] 關閉 [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方法 3

結合類似的規則,以減少規則的整體大小。 如果可以的話,請結合類似的規則,以減少規則的整體大小。 合併類似的規則之後,請刪除不再需要的規則。 若要在 Outlook 中編輯現有的規則,請遵循下列步驟。

若為 Outlook 2010 和更新版本:

  1. 在 [ 檔案] 索引 標籤上,按兩下 [資訊]。
  2. 按兩下 [管理規則和警示]
  3. 在 [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 標籤上,按下您要重新命名的規則。
  4. 按兩下 [變更規則],然後按兩下 [ 編輯規則設定]
  5. 視需要修改規則。
  6. 按兩下 [確定 ] 關閉 [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針對 Outlook 2007 和 Outlook 2003:

  1. 在 [ 工具] 功能表上,按兩下 [規則和警示]

  2. 在 [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 標籤上,按下您要編輯的規則。

  3. 在 [ 變更規則] 清單中,按兩下 [編輯規則設定]

    視需要修改規則。

  4. 當您完成時,請按兩下 [ 完成],然後按兩下 [ 確定 ] 關閉 [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注意事項

如果規則是僅限客戶端的規則,您必須按兩次,才能關閉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方法 4

將您的個人資料夾 (.pst) 檔案移至路徑名稱最短的位置。 如果您有將電子郵件訊息移至 .pst 檔案的規則,請盡可能將 .pst 檔案移至路徑名稱最短的位置。 例如,將 .pst 檔案移至 C:\<file_name.pst> 等位置。 若要在 Outlook 中移動 .pst 檔案,請遵循下列步驟:

  1. 在導航窗格中,以滑鼠右鍵按兩下 [ 個人資料夾 ] 或 .pst 檔案出現的資料夾名稱,然後按兩下 [folder_name的 <[屬性]>

    注意事項

    此資料夾一律會是 [導航窗格] 中 [郵件] 的最上層資料夾。

  2. 在 [ 一般] 索引標籤上,按兩下 [ 進階]

  3. 在 [ 檔名] 文本框中,記下 .pst 檔案的完整路徑和檔名。

  4. 兩次關閉 [<folder_name> 屬性] 對話框。

  5. 結束 Outlook。

  6. 使用 Microsoft Windows 檔案總管將 .pst 檔案移至新的位置。

    根據預設,.pst 檔案的位置是磁碟驅動器:\Documents and Settings\<user_name>\Local Settings\Application Data\Microsoft\Outlook 資料夾。 預設位置是隱藏的資料夾。 若要使用 Windows 檔案總管來尋找此資料夾,您必須先開啟隱藏資料夾的顯示。 如果要執行這項操作,請依照下列步驟執行:

    1. 在 Windows 檔案總管中,單擊 [工具] 功能表上的 [資料夾選項]。

    2. 按兩下 [ 檢視] 索引 標籤。

    3. 在 [進階設定] 區段中,按兩下 [隱藏檔案和資料夾] 底下的 [顯示隱藏的檔案和資料夾]

    4. 如果您想要查看所有擴展名,請按下以清除 [檔案和資料夾] 下方的 [隱藏已知文件類型的擴展名] 複選框。

      注意事項

      隱藏的資料夾會呈現暗灰色,表示它們不是一般資料夾。

    5. 按一下確定

  7. 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在 控制台 中開啟郵件專案:

    • 若要在 Windows XP 計算機或 Windows Server 2003 型電腦上執行此動作,請按兩下 [開始],按兩下 [控制台],按兩下 [用戶帳戶],然後按兩下 [郵件]

      注意事項

      如果您使用傳統檢視,請按兩下 [開始],按兩下 [控制台],然後按兩下 [郵件]

    • 若要在以 Microsoft Windows 2000 為基礎的計算機上執行此動作,請按兩下 [開始],指向 [設定],按兩下 [控制台],然後按兩下 [郵件]

  8. 按兩下 [顯示設定檔],然後按下包含 .pst 檔案的配置檔。

  9. 按兩下 [屬性],然後按兩下 [ 資料檔]

  10. 按兩下您移動的 .pst 資料檔,然後按兩下 [ 設定]

  11. 當系統提示您在舊位置找不到資料檔時,請按兩下 [ 確定]

  12. 找出並按下新資料夾位置中的 .pst 檔案,然後按兩下 [ 開啟]

  13. 按兩下 [確定],然後按兩次關閉[ 關閉 ] 兩次。

  14. 按一下確定

  15. 結束 控制台。

  16. 重新啟動 Outlook。

方法 5

清除 [僅限此計算機上的 ] 複選框。 如果您使用規則將電子郵件訊息移至 .pst 檔案,請按下以清除此電腦上的 [僅限] 複選框,除非您從不同的用戶端電腦存取 Exchange Server 電子郵件。 若要在 Outlook 中執行此動作,請遵循下列步驟:

若為 Outlook 2010 和更新版本:

  1. 在 [ 檔案] 索引 標籤上,按兩下 [ 資訊]
  2. 按兩下 [管理規則和警示]
  3. 在 [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 標籤上,按下您要重新命名的規則。
  4. 按兩下 [變更規則],然後按兩下 [ 編輯規則設定]
  5. 按兩下即可在選取複選框時, 清除 [僅在此電腦上 ] 複選框。
  6. 完成 規則精靈。 按兩下 [確定 ] 關閉 [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針對 Outlook 2007 和 Outlook 2003:

  1. 在 [ 工具] 功能表上,按兩下 [規則和警示]

  2. 在 [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 標籤上,按下您要編輯的規則。

  3. 在 [ 變更規則] 清單中,按兩下 [編輯規則設定]

  4. 如果選取,請按兩下以清除 此電腦上的 [僅限] 複選框。

  5. 完成規則精靈。

  6. 按兩下 [確定 ] 關閉 [ 規則和警示] 對話框。

    注意事項

    如果您使用指向本機資源檔的用戶端專用規則,例如將專案移至 .pst 檔案中的資料夾,而且您使用多部計算機來存取 Microsoft Outlook,則可能會發生規則衝突。 因此,某些僅限客戶端的規則可能會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