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通常,功能表項目和工具列按鈕有一種以上的狀態。 例如,功能表項目變成灰色 (文件),則無法在目前的內容。 功能表項目也可以是已核取或未核取。 工具列按鈕也可以停用,否則無法使用,也可以是已核取。

當程式條件變更,了解更新這些項目狀態? 邏輯,則為,如果功能表項目產生文件所處理的命令,因此才會將文件更新功能表項目。 文件可能包含更新的資訊。

如果命令具有多使用者介面物件 (可能是功能表項目和工具列按鈕),會傳送至相同處理函式。 這在單一位置封裝所有的使用者介面更新程式碼的使用者介面物件。

這個架構自動更新使用者介面物件提供方便的介面。 您可以選擇執行更新的其他方法,不過,提供的介面是有效率且容易使用的。

下列主題將說明使用更新處理常式:

請參閱

概念

功能表 (M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