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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要擲回的正確例外狀況類型

更新:2007 年 11 月

下列設計方針可確保您在適當情況下使用現有的例外狀況,並在新的例外狀況為程式庫增加價值時建立這些例外狀況。

請考慮擲回位於 System 命名空間中的現有例外狀況,而不要建立自訂例外狀況型別。

如需 .NET Framework 提供的最常用例外狀況型別之詳細方針,請參閱攔截和擲回標準例外狀況類型

如果您的錯誤狀況可利用與任何其他現有例外狀況不同的方式來以程式方式處理,則一定要建立及擲回自訂例外狀況。否則,請擲回其中一個現有的例外狀況。

如需建立自訂例外狀況的詳細方針,請參閱設計自訂例外狀況

一定要依據適當情況擲回最適合 (最具衍生性) 的例外狀況。例如,如果方法收到 null (在 Visual Basic 中為 Nothing) 引數,它應該擲回 System.ArgumentNullException,而不是它的基底型別 System.ArgumentException。

Portions Copyright 2005 Microsoft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Portions Copyright Addison-Wesley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如需設計方針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由 Krzysztof Cwalina 和 Brad Abrams 所著,並由 Addison-Wesley 於 2005 年發行的「Framework 設計方針:可重複使用之 .NET 程式庫的慣例、慣用語法和模式」一書。

請參閱

概念

擲回例外狀況

其他資源

開發類別庫的設計方針

例外狀況的設計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