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10 SP2, Exchange Server 2010 SP3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11-03-19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可為收件者 (包含使用者、連絡人和群組) 產生主要與次要的電子郵件地址,以便收件者收發電子郵件。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後,必須將它套用至預定收件者,讓此原則生效。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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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本主題顯示如何使用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但是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及 [編輯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也可以讓您在建立或編輯原則時套用原則。 |
要尋找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相關的其他管理工作嗎?請參閱管理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必要條件
您無法編輯在具有收件者篩選器的命令介面中建立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使用收件者篩選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您想要做什麼?
使用 EMC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使用命令介面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使用 EMC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 主題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項目。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瀏覽至 [組織組態] > [集線傳輸]。
在結果窗格中,按一下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索引標籤,然後選取想要套用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執行窗格中,按一下 [套用]。
在 [簡介] 頁面上,完成下列欄位:
-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選取下列其中一個排程設定可指定應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時機: **立即** 選取此選項以立即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下列時間** 選取此選項並使用對應的清單,可指定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時間。 - **取消在下列時間後仍在執行的工作 (以小時為單位)** 選取此核取方塊並使用對應的文字方塊,以指定執行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工作的時間長度。預設值為 8 小時。
在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頁面上檢閱您的組態設定。按一下 [套用] 可以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按一下 [上一步] 可以變更組態。
附註: 雖然按一下 [套用] 就會開始處理程序,但是您可能必須等待數個小時,讓處理程序完成並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 [完成] 頁面上,檢閱下列項目,然後按一下 [完成] 來關閉精靈:
- \[已完成\] 的狀態表示精靈已順利完成工作。 - \[失敗\] 狀態表示工作未完成。如果工作失敗,請檢閱摘要以取得說明,然後按 \[上一步\] 進行任何組態變更。
使用命令介面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 主題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項目。
此範例會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Marketing。
Update-EmailAddressPolicy -Identity Marketing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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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執行 Update-EmailAddressPolicy 命令介面會啟動更新處理程序,但是您可能必須等待數個小時,讓處理程序完成並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
如需語法及參數資訊,請參閱 Update-EmailAddressPolicy。
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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