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共用原則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10 SP2, Exchange Server 2010 SP3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12-07-23
停用共用原則時,使用共用原則的使用者無法檢視行事曆和連絡人資訊,或與原則中指定的網域共用這些項目。不過,在使用原則的所有使用者,其共用原則設定已從信箱中移除之前,您無法移除共用原則。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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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共用原則停用時,使用此原則的使用者可繼續共用資訊,直到共用原則助理員執行為止。若要指定共用原則助理執行的頻率,請使用 Set-MailboxServer 指令程式搭配 SharingPolicySchedule 參數。 |
要尋找與共用原則相關的其他管理工作嗎?請參閱管理同盟共用。
使用 EMC 來停用共用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主題中的「共用原則」項目。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瀏覽至 [組織組態] > [信箱]。
按一下結果窗格中的 [共用原則] 索引標籤,再選取要停用的共用原則。hzwxtu
在執行窗格中,按一下 [內容]。
在 [一般] 索引標籤上,清除 [啟用共用原則] 核取方塊。hzwxtu
按一下 [套用] 來停用共用原則。hzwxtu
使用命令介面來停用共用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主題中的「共用原則」項目。
本範例停用共用原則 Fabrikam。
Set-SharingPolicy -Identity "Fabrikam" -Enabled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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