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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旁路和通話許可控制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10-11-07

媒體旁路與通話許可控制 (CAC) 可一起運作,管理通話媒體的頻寬控制。媒體旁路有助於媒體在連線良好的連結上流通;CAD 則可管理具有頻寬限制的連結流量。由於媒體旁路與 CAC 會互相排斥,因此規劃時請務必小心。支援下列組合:

  • CAC 與媒體旁路同時啟用。媒體旁路必須設為 [使用網站與地區資訊]。該網站與地區資訊必須與 CAC 所使用的網站與地區資訊相同。

    若您啟用了 CAC,則您無法選取 [永遠略過],反之亦然,因為兩者的組態會互相排斥。亦即,任何特定的 PSTN 通話一次只能適用其中一種組態。首先,系統會檢查並判斷通話是否可套用媒體旁路。如果是的話,就不會使用 CAC。這麼做是有道理的,因為如果通話適用旁路的話,依據定義會使用不需要 CAC 的連線。如果通話不適用旁路 (亦即,如果用戶端與閘道的旁路 ID 不相符),則通話會套用 CAC。

  • CAC 未啟用且媒體旁路設為 [永遠略過]

    在此組態中,用戶端與主幹子網路會對應至唯一的旁路 ID (由系統計算而來)。

  • CAC 未啟用且媒體旁路設為 [使用網站與地區資訊]

    一旦啟用 [使用網站與地區資訊],旁路判斷工作基本上會以相同模式運作,不管 CAC 是否已啟用都沒有影響。亦即,針對任何特定的 PSTN 通話,用戶端的子網路會對應至特定網站,並擷取該子網路的旁路 ID。同理,閘道的子網路會對應至特定網站,並擷取該子網路的旁路 ID。只有兩組旁路 ID 都一模一樣時,通話才會套用旁路。如果沒有一模一樣,將不會套用媒體旁路。

    即便 CAC 已經全域停用,如果您想要使用網站與地區組態來控制旁路決策時,還是需要針對每個網站與連結定義頻寬原則。頻寬限制或其模式的實際值並沒有影響。最終目標是讓系統自動計算不同的旁路 ID 以便和未能順利連接的不同區域產生關聯。依據定義,定義頻寬限制代表某個連結並未順利連接。

  • CAC 已啟用而媒體旁路未啟用。只有當所有閘道與 IP-PBX 並未順利連接,或是不符合其他媒體旁路需求時,才會套用此設定。如需媒體旁路需求詳細資料,請參閱媒體旁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