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授與資料庫物件的存取權

身為系統管理員,您可以從 Products 數據表和 vw_Names 檢視執行 SELECT,然後執行 pr_Names 程式;然而,瑪麗不能。 若要授與 Mary 必要的許可權,請使用 GRANT 語句。

程序標題

  1. 執行下列語句來授予Marypr_Names預存程序的EXECUTE許可權。

    GRANT EXECUTE ON pr_Names TO Mary;  
    GO  
    

在此案例中,Mary 只能使用預存程式來存取 Products 數據表。 如果您要 Mary 能夠針對檢視執行 SELECT 語句,則也必須執行 GRANT SELECT ON vw_Names TO Mary。 若要移除資料庫物件的存取權,請使用 REVOKE 語句。

備註

如果數據表、檢視和預存程式不是同一個架構所擁有,則授與許可權會變得更複雜。

關於 GRANT

您必須具有 EXECUTE 許可權,才能執行預存程式。 您必須具有 SELECT、INSERT、UPDATE 和 DELETE 許可權,才能存取和變更數據。 GRANT 語句也用於其他許可權,例如建立數據表的許可權。

課程中的下一個工作

摘要:設定資料庫對象的許可權

另請參閱

格蘭特 (Transact-SQL)
REVOKE (Transact-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