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簡單復原模式切換的考量
更新: 2005 年 12 月 5 日
資料庫可以隨時切換到另一個復原模式。不過,從簡單復原模式切換並不常見。請注意,如果您在大量作業期間切換到完整復原模式,大量作業的記錄將從最小記錄變成完整記錄,反之亦然。
從簡單復原模式切換之後
如果您必須從簡單復原模式切換至完整復原模式,我們建議您:
- 在完成切換至完整復原模式或大量記錄復原模式的作業之後,立即建立完整或差異資料庫備份,以便啟動記錄鏈結。
只有在第一次資料備份之後,切換到完整或大量記錄復原模式才會生效。 - 排程定期記錄備份並據此更新還原計劃。
記錄備份是完整模式和大量記錄復原模式的整體面和基本面。記錄備份允許交易記錄截斷。如果您沒有經常備份記錄,交易記錄會一直擴充,直到磁碟空間用盡為止。
切換到簡單復原模式之後
如果您從完整模式或大量記錄復原模式切換到簡單復原模式,則會中斷備份記錄鏈。因此,我們強烈建議您在切換之前立即備份記錄,這樣才能使資料庫復原到該時間點。切換之後,您需要使用定期資料備份來保護資料及截斷交易記錄不作用的部分。
變更復原模式
若要變更復原模式 (Transact-SQL)
使用 ALTER DATABASE,如下所示:
USE master;
ALTER DATABASE <database_name> SET RECOVERY SIMPLE;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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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變更新資料庫的預設復原模式,請使用 ALTER DATABASE 來變更 model 資料庫的復原模式。 |
若要變更復原模式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
請參閱
概念
其他資源
說明及資訊
變更歷程記錄
版本 | 歷程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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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2 月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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