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不要對資料分割建立 500 個以上的彙總

這個規則會分析資料分割,以便判斷彙總是否過多。

最佳作法建議

為了達到最佳效能,您通常應該避免建立過多的彙總。如果您建立過多的彙總,可能會在查詢期間增加搜尋空間並在處理期間增加必要的工作,因而對效能造成不良影響。因此,請勿針對每個資料分割建立超過 500 個彙總。

詳細資訊

如需有關如何設計彙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SQL Server 線上叢書》中的<設計資料分割儲存和彙總>。

如需與彙總、資料分割和多重彙總設計相關的效能問題,請參閱<SQL Server 2005 Analysis Services 效能指南>(英文) 中的<多重資料分割的彙總考量>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