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傳送
您可以使用記錄傳送,固定將某個資料庫 (主要資料庫) 中的交易記錄傳送到其他資料庫 (次要資料庫)。繼續從主要資料庫備份交易記錄然後將其複製並還原到次要資料庫,即可讓次要資料庫與主要資料庫維持幾乎同步的狀態。目的伺服器可充當備份伺服器,並提供方法,將主要伺服器中的查詢處理重新配置到一或多個唯讀次要伺服器。記錄傳送可以利用完整或大量記錄復原模式,與資料庫搭配使用。
[!附註]
如需有關支援記錄傳送之 SQL Server 版本的詳細資訊,請參閱<SQL Server 2008 R2 版本支援的功能>。
本章節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