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指定屬性排序方式 (商務智慧精靈)

使用 [指定屬性排列方式] 頁面,即可為所選取維度中的屬性,指定排列屬性與排列準則的方式。

選項

  • 屬性
    顯示維度的可用屬性。

  • 排列屬性
    選取用來排列對應 [屬性] 的屬性。您可以指定相同的屬性。

    若要建立新的排列屬性,請選取 [<新增屬性>],並在 [選取資料行] 對話方塊中,選取要作為新屬性之基礎的資料行。

  • 準則
    [排列屬性] 中指定要使用的準則,即可排列對應 [屬性] 中的成員順序。下表列出可用的準則。

    描述

    名稱

    依據 [排列屬性] 中之屬性的成員名稱來排序 [屬性]

    索引鍵

    依據 [排列屬性] 中之屬性的成員索引鍵來排序 [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