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AgentName> 代理程式位置

合併代理程式 (用於合併訂閱) 和散發代理程式 (用於交易式與快照式訂閱) 會在散發者端或在訂閱者端執行。如果代理程式是在散發者端執行,訂閱就稱為發送訂閱;如果代理程式是在訂閱者端執行,訂閱就稱為提取訂閱。如需有關發送和提取訂閱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訂閱發行集>。透過精靈在此過程中建立的所有訂閱,都屬於選取的類型。若要建立兩種類型的訂閱,您就必須執行精靈兩次。

[!附註]

建立訂閱之後,就無法變更訂閱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