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圖案或路徑
如您預期,當您合併路徑或圖形時,實際上就是建立一個物件。如需如何聯結開放端點路徑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路徑上新增或移除點。
注意事項: |
---|
合併物件之後,視原始物件重疊的方式而定,結果可能會是複合路徑。複合路徑具有額外的效益,可在執行 [復原] 合併動作選項很久之後再將其釋放。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設定或釋放複合路徑。 |
注意事項: |
---|
合併之後,您將無法編輯圖形特有的屬性 (例如矩形的圓角半徑)。同時,如果在轉換之前套用樣式到最後選取的物件,則合併路徑的屬性將會重設為路徑的預設值 (無填滿筆刷以及黑色筆觸)。 |
合併圖形或路徑
在畫板上選取兩個以上的路徑或圖形。(若要選取多個物件,請按住 CTRL 鍵。)
指向 [物件] 功能表上的 [合併],然後按一下下列其中一項:
若要將所有圖形或路徑合併成單一物件,請按一下 [聯集]。
若要在交界線切割圖形或路徑,並保留所有切塊,請按一下 [分割]。
若要保留物件的重疊區域並移除不重疊的區域,請按一下 [交集]。
若要保留物件的不重疊區域並捨棄重疊的區域,請按一下 [排除重疊]。
若要從最近選取的圖形中剪下其他所有選取的圖形,請按一下 [差集]。
結果物件會取代在合併、採用該物件的屬性之前所選取的最後物件。
合併前的兩個圖形
交集
聯集
排除重疊
分割
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