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線條工具
[線條] 工具 可讓您建立只有兩個節點的直線 (起點與終點)。
繪製直線
繪製直線
在 [工具箱] 中,選取 [線條] 工具。
請將指標放置在想要作為線條起點的位置,拖曳並在要作為終點的位置放開滑鼠按鈕。
秘訣: 按住 SHIFT 鍵,限制線條的角度變化以 45 度增加。
旋轉的角度是由 [選項] 對話方塊中設定的值所決定。
設定旋轉步驟數
指向 [編輯] 功能表上的 [選項],然後按一下 [單位與格線]。
在 [單位與格線] 面板的 [排列方式] 下,調整 [旋轉步驟] 的數目。
即使直線無法實際顯示任何填滿,線條還是會套用目前的填滿與筆觸屬性。
線條是一般貝茲路徑物件。選取 [畫筆] 工具後,在起點按一下、終點按兩下,也可以達成相同的效果。
附加線條
在目前的路徑上附加直線
在 [工具箱] 中,選取 [線條] 工具。
將指標放在其他路徑的起點或終點上,拖曳並放開滑鼠按鈕。您也可以使用 [線條] 工具拖曳,當指標位在其他路徑的起點或終點上時放開滑鼠按鈕。
如果不想讓線條連接至現有的路徑,請停用 [繪製工具附加至路徑] 功能。
停用繪製工具附加至路徑
在 [編輯] 功能表上指向 [選項],然後按一下 [筆觸]。
在 [筆觸] 面板的 [筆觸] 下,清除 [繪製工具附加至路徑] 核取方塊。
或者,選取 [線條] 工具,但不選取頁面上的物件,然後在 [屬性] 面板的 [建立線條] 類別中,清除 [附加至線條] 核取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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