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在成員標記法和關聯標記法之間變更
更新:2007 年 11 月
在 [類別設計工具] 中,您可以變更類別圖表呈現兩種型別間關聯性關係的方法,可以從成員標記法變更為關聯標記法,反之亦然。顯示為關聯線的成員通常更能呈現型別的相關性。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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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成員屬性或欄位來表示關聯關係。若要將成員標記法變更為關聯標記法,其中一個型別必須擁有另一個型別的成員。若要將關聯標記法變更為成員標記法,必須以關聯線連接兩個型別。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HOW TO:定義型別之間的關聯。如果專案包含多個類別圖表,當您變更某個圖表顯示關聯關係的方式時,只會影響該圖表。若要變更其他圖表顯示關聯關係的方式,請開啟或顯示目標圖表,然後再執行這些步驟。 |
若要將成員標記法變更為關聯標記法
從 [方案總管] 的專案節點中開啟類別圖表 (.cd) 檔。
在類別圖表的型別圖案中,於成員屬性或表示關聯的欄位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並且選取 [顯示為關聯]。
秘訣 如果在型別圖案中看不到任何屬性或欄位,則圖案中的區間可能被摺疊起來。若要展開型別圖案,請按兩下區間名稱或在型別圖案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並選取 [展開]。
型別圖案上區間中的成員就會消失,然後出現連接兩個型別的關聯線。關聯線會以屬性或欄位的名稱標記。
若要將關聯標記法變更為成員標記法
在類別圖表的關聯線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並且適當地選取 [顯示為屬性] 或 [顯示為欄位]。
關聯線就會消失,然後在圖表上型別圖案的適當區間中顯示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