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編輯方案的通用屬性
更新:2007 年 11 月
[方案屬性頁] 對話方塊中的 [通用屬性] 設定,可幫助您組織某專案或方案的不同組建所包含的內容。以下為使用這些屬性的各種典型方式。
若要在方案屬性頁中編輯通用屬性
請在 [方案總管] 中,選取方案。
在 [方案屬性頁] 對話方塊中,選擇 [檢視] 功能表上的 [屬性頁]。
從左窗格中選取一組 [通用屬性]。
為右側顯示的各屬性輸入值。
若要決定多個專案於啟動偵錯工具後的執行方式
開啟 [方案屬性頁] 對話方塊。
選取 [通用屬性] 下方的 [啟始專案] 集。
在右窗格中,選取 [多個啟始專案]。
在每個專案的 [動作] 欄位中,選取起始選項:
[啟動]:啟動偵錯工具時執行專案
[啟動但不偵錯]:在啟動偵錯工具時執行專案,但不偵錯本專案。
[無]:執行偵錯工具時,不啟動這個專案。
若要設定多個專案於啟動偵錯工具後的執行順序
開啟 [方案屬性頁] 對話方塊。
選取 [通用屬性] 下方的 [啟始專案] 集。
在右窗格中,選取 [多個啟始專案]。
選取某專案後,再按一下 [上移] 以便於啟動偵錯工具時先執行該專案,或者按一下 [下移] 稍後再執行該專案。
若要讓某專案相依於另一專案
開啟 [方案屬性頁] 對話方塊。
選取 [通用屬性] 的 [專案相依性] 集。
在 [專案] 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取目前方案中的某一專案。
在 [相依於] 欄位下方,選取必須在建置這個專案前先行建置之其他專案的核取方塊。
若要使用專案相依性來設定專案建置的順序
開啟 [方案屬性頁] 對話方塊。
選取 [通用屬性] 下方的 [專案相依性] 集。
在 [專案] 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取最後才要建置的專案。
在 [相依於] 視窗中,請選取您要在這個專案之前先行建置的所有專案旁邊的核取方塊。
在 [專案] 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取您要倒數第二個建置的專案。
在 [相依於] 視窗中,選取您在這個專案之前先行建置的所有專案。
繼續這個程序,從最後一個專案反向組建至第一個,直到專案不再列示要先行建置的 [相依於] 選項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