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HOW TO:顯示傳回物件的執行個體

更新:2007 年 11 月

呼叫傳回物件的方法時,可以在 [物件測試工作台] 工具視窗中顯示傳回物件的執行個體。

若要顯示傳回物件的執行個體

  1. 遵循下列程序,以在 [物件測試工作台] 工具視窗中建立執行個體。請參閱 HOW TO:建立及顯示物件的執行個體

    注意事項:

    您也可以從 [類別檢視] 或 [類別設計工具] 的類別上呼叫靜態方法,並在 [物件測試工作台] 中顯示傳回的物件。

  2. 遵循這些程序,以呼叫傳回物件的方法。請參閱 HOW TO:從物件測試工作台呼叫方法

  3. 方法呼叫結果訊息方塊中,核取 [加入至物件測試工作台] 核取方塊,並對物件提供有效的名稱。

  4. 核取物件圖案的 [物件測試工作台] 工具視窗。

請參閱

其他資源

物件測試工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