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必須提供物件 (Visual Basic)

更新:2007 年 11 月

屬性 (Property) 和方法的參考通常需要一個明確的物件限定詞 (Qualifier),在此情況下便是如此。

若要更正這個錯誤

  1. 請檢查物件屬性或方法的參考是否具有有效的物件限定詞。如果您並未提供物件限定詞,請指定一個。

  2. 請檢查物件限定詞的拼字是否正確,並確認該物件在所參考的程式中為可見的部分。

  3. 如果已為主應用程式 (Host Application) 的 [開啟舊檔] 命令提供路徑,請檢查其中的引數是否正確。

  4. 請查閱物件的說明文件並確認這個動作是有效的。

請參閱

概念

錯誤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