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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的 XML 項目和屬性的名稱

更新:2007 年 11 月

本主題提供在 XML 常值 (Literal) 中為 XML 項目和屬性 (Attribute) 命名的 Visual Basic 方針。在 XML 常值中,您可以指定區域名稱或限定名稱 (Qualified Name)。限定名稱是由 XML 命名空間前置字元、冒號及區域名稱組成。如需 XML 命名空間前置字元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XML 項目常值

規則

Visual Basic 中項目或屬性的區域名稱必須遵循下列規則。

  • 可以用命名空間做為開頭。必須以字母字元或底線 (_) 開頭。

  • 只能包含字母字元、十進位數字、底線、句點 (.) 及連字號 (-)。

  • 長度不可超過 1,023 個字元。

  • 名稱中顯示的冒號用於區隔命名空間。因此,您只能將冒號用來指定特定名稱的 XML 命名空間。

此外,您也應遵循下列方針。

  • XML 1.0 規格保留所有以字串 "xml" 開頭的名稱,包括各種大小寫組合。因此,請勿使用這些名稱做為項目和屬性名稱。

名稱長度方針

依實用性而言,名稱應該盡可能簡短,但仍可清楚識別項目。這可以提升程式碼的可讀性、縮短行的長度和減少原始程式檔 (Source File) 大小。

但是,您的名稱也不可短到無法充分描述項目代表的意義,或它在程式碼中的用途。這對程式碼的可讀性十分重要。如果他人嘗試了解您的程式碼,或是您自己在撰寫之後很久再回頭查閱,適當的項目名稱可以節省時間。

名稱區分大小寫

XML 項目名稱區分大小寫。這表示當 Visual Basic 編譯器 (Compiler) 比較兩個只有大小寫不同的名稱時,會將它們當做不同的名稱來解譯。例如,編譯器會將 ABC 和 abc 轉譯為不同的項目。

XML 命名空間

建立 XML 項目常值時,您可以指定項目名稱的 XML 命名空間前置字元。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XML 項目常值

請參閱

參考

XML 項目常值

其他資源

在 Visual Basic 中建立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