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運算子
更新:2007 年 11 月
傳回表示比較結果的布林值。
expression1 comparisonoperator expression2
引數
expression1
任何運算式。comparisonoperator
任何比較運算子 (<、>、<=、>=、==、!=、===、!==)expression2
任何運算式。
備註
比較字串時,JScript 會使用字串運算式的 Unicode 字元值。
以下敘述可說明根據 expression1 和 expression2 的型別和值,不同的運算子群組會有不同的行為方式:
關係運算子 (<、>、<=、>=)
嘗試將 expression1 及 expression2 兩者皆轉換為數字。
如果這兩個運算式皆是字串,則會進行語法上的字串比較。
如果其中一個運算式為 NaN,則會傳回 false。
負數零與正數零相等。
負無限大皆小於任何一個數字 (包含其本身)。
正無限大皆大於任何一個數字 (包含其本身)。
相等 (==、!=)
如果兩個運算式的型別不同,則會嘗試將它們轉換為字串、數字或布林值。
NaN 不等於任何數字 (包含其本身)。
負數零與正數零相等。
null 同時等於 null 和 undefined。
如果兩個值是完全相同的字串、數值上相等的數字、相同的物件、同樣的布林值,或者 (如果型別不同) 可容於為上述其中一種情況,則兩值視為相等。
其他所有的比較都視為不相等。
恆等運算子 (===、!==)
這些運算子行為上與等號運算子完全相同,除了不會進行型別轉換,以及必須是相同的型別之外,才能視為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