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背景

更新:2007 年 11 月

[樣式產生器] 對話方塊的 [背景] 頁面能讓您設定階層式樣式表 (CSS) 樣式屬性 (Attribute),以便在樣式套用至 HTML 網頁或表格時,定義其背景色彩或影像。您可以直接將這些屬性套用至 HTML 項目,也可以將其加入至 CSS 樣式規則。

若要直接將背景屬性套用至網頁上的 HTML 項目

  1. 以 [HTML 設計工具] 的 [設計] 檢視開啟您的 HTML 文件檔案,並選取要格式化的項目。

  2. 按一下 [格式] 功能表上的 [樣式],開啟 [樣式產生器] 對話方塊。

  3. 在 [樣式產生器] 對話方塊的左方窗格中,按一下 [背景]。

    [背景]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在右方窗格中。

在您格式化 [設計] 檢視中選取的項目時,CSS 樣式屬性會以內嵌方式插入網頁的 HTML 標記中。切換至 HTML 檢視來檢閱插入的新樣式屬性。

若要將背景屬性加入在外部樣式表中定義的 CSS 樣式規則中

  1. 開啟現有的外部樣式表,並將插入點置於所需樣式選取器之後的大括號 ({ }) 內。

  2. 按一下 [樣式] 功能表上的 [建置樣式],開啟 [樣式產生器] 對話方塊。

  3. 在 [樣式產生器] 對話方塊的左方窗格中,按一下 [背景]。

    [背景]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在右方窗格中。

注意事項:

當您開啟外部 CSS 樣式表進行編輯時,[樣式] 功能表隨即出現。在 [樣式] 功能表上,將插入點置於樣式規則選取器後方的大括號之間時,[建置樣式] 選項隨即顯現。

定義於外部樣式表的 CSS 樣式類別,可套用至 Web 網頁之 <BODY> 項目內的項目 (此處包括 <BODY> 項目本身),方法是指派 CSS 樣式選取器做為所需項目的 CLASS 屬性 (Property)。

[樣式產生器] 對話方塊之 [背景] 頁面上可用的選項包括:

工作

UI 項目

背景色彩

  • 色彩
    設定樣式的 BACKGROUND-COLOR 屬性。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選項,或按一下省略按鈕 (...),開啟 [色彩選擇器] 對話方塊,再從中選取其他色彩。例如,如果選取 [紅色],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

    BACKGROUND-COLOR: red

  • 透明
    這個核取方塊用於將 BACKGROUND-COLOR 屬性設為 transparent 值。如果您選取 transparent,則無法選取背景色彩。插入下列程式碼: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背景影像

  • 影像
    設定影像時,樣式會顯示於背景。在欄位中輸入路徑和檔名,或按一下省略按鈕 (...) 開啟 [URL 選擇器],然後移至影像所在的位置。例如,如果您在 [Images] 資料夾中巡覽至名為 Background.bmp 的影像檔,則會插入下列程式碼:

    BACKGROUND-IMAGE: url (images/background.bmp)

  • 並排
    為樣式指派的背景影像設定並排屬性。影像可以有各種不同的並排方式,如下表所示:

    並排屬性

    說明

    以水平方向並排

    影像從左到右橫跨頁面並排,但並非由上到下排滿。

    以垂直方向並排

    影像從上到下單次並排。

    以兩種方向並排

    影像同時以水平和垂直方向並排。

    不要並排

    停用並排。影像顯示的位置由位置值所指定,且不重複指定。

    <未設定>

    未選擇選項。樣式中未加入程式碼。

    例如,如果選擇 [以水平方向並排顯示],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

    BACKGROUND-REPEAT:repeat-x

    注意事項:

    [並排] 屬性 (Attribute) 必須配合 [位置] 屬性 (Attribute) 使用。如果將屬性放在適當的位置,就會根據頁面中影像的開始位置套用並排屬性。例如,如果您將影像置於頁面的左上角,並僅採用水平並排,則影像會沿著頁面頂端邊緣重複放置。

  • 捲動
    為樣式套用的背景影像,設定 BACKGROUND-ATTACHMENT 屬性。從下拉式清單內選取某個值。影像可於頁面捲動時維持固定位置,亦可跟著背景上的文字與影像一起捲動。選取 [<未設定>] (未選擇選項)、[捲動背景] 或 [固定的背景]。例如,如果選擇 [捲動背景],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

    BACKGROUND-ATTACHMENT:scrolling

    注意事項:

    這個屬性為 [<未設定>] 時,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

  • 位置
    為樣式套用的背景影像,設定位置屬性。位置數值與並排屬性相關聯。如果您為背景設定位置,卻未選擇並排屬性,則背景影像會固定在指定的位置。如果您為背景設定位置,同時亦選擇了並排屬性,則該位置可做為並排屬性的起點。

    注意事項:

    水平與垂直位置值都必須選取。如果只指定一個值,則 CSS 編輯器會顯示無效的屬性 (Property) 名稱。同時選取水平與垂直方向值時,屬性便會正確顯示為 BACKGROUND-POSITION。有效的背景位置宣告範例為 BACKGROUND-POSITION:left center。

  • 水平
    為樣式套用的背景影像,設定水平位置。選取 [<未設定>] (未選擇選項)、[左]、[置中]、[右] 或 [自訂]。如果選取 [自訂],就會顯示出 [自訂] 右邊的欄位。預設值為 50%。在數字欄位中輸入值,並從單位欄位的下拉式清單內選擇遞增值 (像素、pt、pc、公釐、公分、英吋、em、ex 或 %)。例如,如果您選擇 [自訂] 並接受預設值,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

    BACKGROUND-POSITION:50%

    注意事項:

    這個屬性為 [<未設定>] 時,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

  • 垂直
    為樣式套用的背景影像,設定垂直位置。從下拉式清單中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未設定>] (未選擇選項)、[左]、[置中]、[右] 或 [自訂]。如果選取 [自訂],就會顯示出 [自訂] 右邊的欄位。預設值為 50%。在數字欄位中輸入值,並從單位欄位的下拉式清單內選擇單位選項 (像素、pt、pc、公釐、公分、英吋、em、ex 或 %)。例如,如果您選擇 [自訂] 並接受預設值,則會插入下列 CSS 標記:

    BACKGROUND-POSITION:50%

    注意事項:

    這個屬性為 [<未設定>] 時,程式碼不會加入至樣式中。

  • 不要使用背景影像
    選取時,將從目前頁面中移除背景影像。影像屬性在對話方塊中無效。如果影像已指定給某頁面,則在按下 [確定] 之後,便會從樣式中移除 BACKGROUND-IMAGE 屬性 (Property)。

請參閱

概念

使用 CSS 概觀

參考

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文字

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字型

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位置

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配置

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邊緣

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清單

樣式產生器對話方塊、其他

色彩選擇器對話方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