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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存取物件的成員

更新:2007 年 11 月

擁有參考到物件的物件變數時,您通常會想要使用該物件的成員,例如方法、屬性、欄位和事件等等。例如建立新的 Form 物件之後,您可能會想要設定它的 Text 屬性或呼叫它的 Focus 方法。

存取成員

您可以透過參考到物件成員的變數,來存取物件的成員。

若要存取物件的成員

存取已知型別物件的成員

如果您可以在編譯時期確認物件的型別,則可以針對參考該物件的變數使用「早期繫結 (Early Binding)」。

若要在編譯時期便已確認物件型別的情況下,存取物件的成員

  1. 宣告物件變數,使其型別符合想要指派給該變數的物件。

    Dim extraForm As System.Windows.Forms.Form
    

    使用 Option Strict On 時,您只能將 Form 物件 (或型別衍生自 Form 的物件) 指派給 extraForm。如果您定義了類別或結構,並執行 CType 擴展轉換將其轉換至 Form,便可將該類別或結構指派給 extraForm。

  2. 在物件變數名稱和成員名稱之間使用成員存取運算子 (.)。

    extraForm.Show()
    

    不論 Option Strict 設定為何,您都可以存取 Form 類別 (Class) 特有的所有方法和屬性。

存取未知型別物件的成員

如果您無法在編譯時期確認物件的型別,則必須針對任何參考該物件的變數使用「晚期繫結 (Late Binding)」。

若要在編譯時期無法確認物件型別的情況下,存取物件的成員

  1. 宣告物件變數,使其成為 Object 資料型別。(將變數宣告為 Object 的方式,和將變數宣告為 System.Object 一樣)。

    Dim someControl As Object
    

    使用 Option Strict On 時,您只能存取 Object 類別 (Class) 中已經定義的成員。

  2. 在物件變數名稱和成員名稱之間使用成員存取運算子 (.)。

    someControl.GetType()
    

    為了能夠存取您指派給物件變數的任何物件的成員,您必須設定 Option Strict Off。這樣做時,編譯器 (Compiler) 無法保證您指派給變數的物件會公開 (Expose) 指定的成員。如果物件沒有公開 (Expose) 您想要存取的成員,就會發生 MemberAccessException 例外狀況。

請參閱

概念

Visual Basic 中的物件變數

物件變數宣告

參考

Object 資料型別

Option Strict 陳述式

Object

Form

MemberAccessExce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