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排列和停駐視窗
更新:2007 年 11 月
整合式開發環境 (IDE) 有兩個視窗類型:工具視窗和文件視窗。您可以增加程式碼的檢視和編輯空間,此作業將視您如何排列 IDE 中的視窗而定。排列 IDE 視窗的選項很多,包括下列:
將數個文件視窗停駐於索引標籤。
將工具視窗停駐在 IDE 的框架邊緣。
沿著 IDE 的邊緣最小化工具視窗。
在不同的監視器上顯示視窗。
並排文件視窗。
將視窗位置重設為預設配置。
如需工具視窗和文件視窗之間差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視窗類型。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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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目前使用的設定或版本,您所看到的對話方塊與功能表命令,可能會與 [說明] 中描述的不同。若要變更設定,請從 [工具] 功能表中選取 [匯入和匯出設定]。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Visual Studio 設定。 |
停駐視窗
顯示文件的編輯器視窗,可以在 IDE 編輯框架內的索引窗格上進行排列。
若要停駐編輯器視窗
在 [工具] 功能表上按一下 [選項]。
展開 [環境] 資料夾,然後選取 [一般]。
便會開啟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在 [視窗配置] 底下,選取 [索引標籤式文件] 選項。
設定好這個選項後,在編輯器的執行個體中開啟的文件會自動排列在索引窗格上。
當工具視窗為可停駐時,便可將視窗固定在 IDE 中的框架一邊。當您將工作視窗從目前在 IDE 上的位置拖曳到另一個位置時,便會出現輔助方塊。輔助方塊能讓您在 IDE 的四個邊其中之一,快速重新停駐工具視窗。當工具視窗未停駐或不可停駐時,就會浮動在其他視窗的上方。
若要停駐工具視窗
按一下您要停駐的工具視窗,將焦點置於該視窗。
按一下 [視窗] 功能表中的 [可停駐]。
將工具視窗從目前在 IDE 的位置拖曳到中間,
便會出現輔助方塊。方塊的四個箭號指向 IDE 的四個邊緣。
秘訣 若要移動可停駐的視窗,而不用將視窗貼到位置上,在拖曳的時候請按住 CTRL。
將視窗拖曳至您想要停駐的位置之後,請將指標移到輔助方塊的對應部分上方。視窗的外框便會出現在指定區。
若要將視窗停駐在指定的位置上,請放開滑鼠按鍵。
例如,如果 [方案總管] 停駐在 IDE 的右邊緣,而您想要使它停駐在左邊緣,請將 [方案總管] 拖曳到 IDE 的中間位置,將指標移到輔助方塊的左邊,然後放開滑鼠按鍵。
工具視窗最小化
所有的 [工具] 視窗都顯示在 [檢視] 功能表上,且都支援稱為「自動隱藏」的功能。[自動隱藏] 能夠讓您將 IDE 邊緣旁未使用的工具視窗最小化,以便一次檢閱更多程式碼。「自動隱藏」只有在多份文件模式下才能使用。
開啟自動隱藏
按一下您要隱藏的視窗,將焦點置於該視窗。
在 [視窗] 功能表上,按一下 [自動隱藏]。
-或-
按一下視窗標題列上的圖釘圖示。
啟用的自動隱藏
當自動隱藏的視窗喪失焦點 (Focus) 時,它會自動回復到 IDE 邊緣的索引標籤上。當視窗自動隱藏時,能在 IDE 邊緣的索引標籤上看見視窗的名稱和圖示。若要顯示自動隱藏的視窗,請將指標移到索引標籤上。視窗會回復顯示狀態,並隨時可以使用。
關閉自動隱藏
按一下您要保持可見的視窗,將焦點置於該視窗。
在 [視窗] 功能表上,按一下 [自動隱藏] 以取消核取記號。
-或-
按一下視窗標題列上的圖釘圖示。
停用的自動隱藏
您可以控制這種轉換發生的速度。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秘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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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窗有焦點時,啟用了 [自動隱藏] 的工具視窗會暫時回復顯示狀態。若要重新隱藏視窗,請選取目前視窗外的一個項目。視窗失去焦點之後,就會到隱藏狀態。 |
若要啟用工具視窗的自動隱藏
在 [工具] 功能表上按一下 [選項]。
展開 [環境] 資料夾,然後選取 [一般]。
便會開啟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在 [視窗配置] 底下,選擇 [多份文件] 選項。
請選取 [確定],關閉後再重新啟動 Visual Studio。
在多份文件模式下操作 Visual Studio 時,工具視窗能在 IDE 邊緣最小化。
在 [多份文件] 模式中,選取您想要停駐的工具視窗,然後按照先前「若要停駐工具視窗」的步驟進行。
秘訣 若要移動可停駐的視窗,而不用將視窗貼到位置上,在監視器螢幕上拖曳視窗的時候請按住 CTRL。
以滑鼠右鍵按一下停駐的工具視窗,然後按一下 [自動隱藏]。視窗便會回到 IDE 邊緣的索引標籤上。
若要顯示視窗,請將指標移到 IDE 框架該視窗的索引標籤上。
注意事項: 若要確認 [自動隱藏] 在工具視窗上是獨立操作或以停駐群組操作,請查看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中的 [自動隱藏按鈕只影響使用中的工具視窗] 選項。
指定監視器
如您有第二部監視器,且您的平台支援該監視器,您可以選擇由哪一部監視器來顯示視窗。
若要將工具視窗放在不同監視器上
使用 [控制台] 的 [顯示] 設定,設定您多部監視器的組態。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indows 說明。
將工具視窗拖曳到其他監視器。此選項只能在支援多部監視器的平台上使用。
並排顯示文件視窗
若要在編輯程式碼時一次檢視一份以上的文件,您可以並排文件視窗。
若要並排文件視窗
如果 IDE 是在 [索引標籤式文件] 模式下執行,請選擇索引標籤然後將其拖曳到目前文件並排顯示的下方或上方。一個矩形的外框便會出現在放置新文件並排顯示的位置。
-或-
如果您已經將 IDE 設定為使用 [多份文件] 視窗配置,請按一下 [視窗] 功能表,再按一下 [水平並排] 或 [垂直並排]。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重設視窗配置
您可以使用 [重設視窗配置] 命令,讓 IDE 依您的設定集合回復原來的視窗配置。當您執行這個命令時,會發生下列動作:
所有視窗都會移到預設的位置。
此命令會關閉在預設視窗配置中關閉的視窗。
此命令會開啟在預設視窗配置中開啟的視窗。
您可以經由修改目前的設定來指定不同的預設視窗配置。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HOW TO:變更選取設定。
若要將視窗位置重設為預設配置
在 [視窗] 功能表上,按一下 [重設視窗配置]。
在訊息方塊中,按一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