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Overridable

更新:2007 年 11 月

指定可以衍生類別中名稱完全相同的屬性 (Property) 或程序來覆寫屬性或程序。

備註

Overridable 是覆寫基底類別 (Base Class) 屬性或程序的屬性或程序預設值。

您可以遮蔽或覆寫來重新定義繼承的項目,但這兩種方法間有顯著的差異。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Visual Basic 中的遮蔽功能

可覆寫的項目有時稱為「虛擬」(Virtual) 項目。如果項目可予以覆寫,但並不一定要進行覆寫,有時也稱為「實體」項目。

規則

  • 宣告內容。:只有在屬性或程序宣告陳述式 (Declaration Statement) 中,才能使用 Overridable。

  • 組合的修飾詞:您無法在相同的宣告中,同時指定 Overridable 與 MustOverride、NotOverridable 或 Shared。因為覆寫項目可隱含覆寫,所以您無法將 Overridable 與 Overrides 合併。

Overridable 修飾詞可用於以下內容中:

Function 陳述式 (Visual Basic)

Property 陳述式

Sub 陳述式 (Visual Basic)

請參閱

概念

Visual Basic 中的遮蔽功能

參考

MustOverride

NotOverridable

Overrides

Visual Basic 語言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