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復原資料庫重構作業
本主題說明將資料庫重構作業套用至一個或多個資料庫物件之後,如何恢復變更。 例如,當您為資料表中的資料行重新命名時,如果有任何預存程序參考該資料行,則會以新的名稱來自動更新此預存程序。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重構資料庫程式碼和資料。
您可以使用全域恢復功能,在套用任何資料庫重構作業之後恢復變更。 您可以復原結構描述物件的變更以及已自動更新的任何物件參考。 這些更新會在一次交易中復原,而且會儲存復原作業所更新的所有檔案,即使在復原作業期間關閉的檔案,也會儲存。
注意事項 |
---|
只有當所有受到影響的資料產生計劃都關閉時,才可執行復原作業。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疑難排解資料產生問題。 |
若要復原重構作業的重新命名
按一下 [編輯] 功能表上的 [全域復原]。
此功能表選項的文字會包含將要復原之作業的詳細資料。 例如,功能表可能會顯示 [全域復原 *從 ShippedDate 重新命名為 ShippedDateAndTime]。 您也可以按一下工具列上的 [復原] 按鈕。 如果您按一下此按鈕上的下拉箭號,則會出現將要復原之作業的詳細資料。
如果沒有任何作業可以復原,將會停用此命令,並顯示 [復原上次的全域動作] 文字。
注意事項 您也可以使用 [全域取消復原] 來取消復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