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管理編輯器視窗
更新:2010 年 9 月
您可以在數個位置一次執行程式碼。 若要這麼做,您可以分割編輯器視窗,或開啟編輯器視窗的數個執行個體。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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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所有的編輯器視窗都支援多個執行個體。 |
分割編輯器視窗
編輯器視窗的執行個體能夠分割為兩個不同的檢視,以便更輕鬆的編輯。
若要分割窗格
在編輯器視窗內按一下以取得焦點。
在 [視窗] 功能表中選取 [分隔]。
分隔列會將編輯區分割成兩個窗格。 您可以獨立捲動這些窗格,以便同時檢視並編輯現用文件的不同部分。 在其中一個窗格所做的任何改變都將反映在另一個窗格內。
秘訣 若要讓其中一個窗格比另一個大,請將分隔列往上或往下拖曳。
回到單一窗格的檢視
- 從 [視窗] 功能表中選取 [移除分割視窗]。
建立新視窗
您也可以建立編輯器視窗的多個執行個體。 這項功能允許您在編輯器一個以上的執行個體內開啟長文件,因此您可以在完整大小的不同編輯器視窗中,同時檢視並編輯不同的區段。
若要建立新視窗
按一下 [視窗] 功能表中的 [開新視窗]。
在 [索引標籤式文件] 模式 (預設的環境) 中,會以索引標籤形式加入新的編輯器執行個體。 而在 [多份文件] 模式下則會開啟新視窗。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請參閱
概念
變更記錄
日期 |
記錄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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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
新增有關 [開新視窗] 命令限制的注意事項。 |
客戶回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