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ridable (Visual Basic)
指定可以衍生類別中名稱完全相同的屬性 (Property) 或程序來覆寫屬性或程序。
備註
Overridable 是覆寫基底類別 (Base Class) 屬性或程序的屬性或程序預設值。
您可以遮蔽或覆寫來重新定義繼承的項目,但這兩種方法間有顯著的差異。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Visual Basic 中的遮蔽功能。
可覆寫的項目有時稱為「虛擬」(Virtual) 項目。 如果項目可予以覆寫,但並不一定要進行覆寫,有時也稱為「實體」項目。
規則
**宣告內容:**只有在屬性或程序宣告陳述式 (Declaration Statement) 中,才能使用 Overridable。
**組合的修飾詞:**您無法在同一個宣告中同時指定 Overridable 與 MustOverride、NotOverridable 或 Shared。 因為覆寫項目可隱含覆寫,所以您無法將 Overridable 與 Overrides 合併。
Overridable 修飾詞可用於以下內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