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或變更資料庫的復原模式 (SQL Server)

適用於:SQL Server

本文說明如何使用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 或 Transact-SQL 來檢視或變更資料庫。

「復原模式」 是一項資料庫屬性,可控制交易的記錄方式、是否需要 (及允許) 備份交易記錄,以及可用的還原作業類型。 復原模式共有三種:簡單、完整和大量記錄。 一般而言,資料庫會使用完整復原模式或簡單復原模式。 資料庫可以隨時切換到另一個復原模式。 model 資料庫會設定新資料庫的預設復原模式。

如需更深入的解釋,請參閱復原模式

開始之前

  • 完整復原模式或大量記錄復原模式切換之前,請先備份交易記錄

  • 在大量記錄模式下無法使用時間點復原。 在需要交易記錄還原的大量記錄復原模式下執行交易,可能會有資料遺失的風險。 若要在災害復原的情況下獲得最佳資料復原能力,請只在下列情況下切換到大量記錄復原模式:

    • 資料庫中目前不允許有使用者。

    • 大量處理期間進行的所有修改都可復原,不必依賴建立記錄備份;例如,重新執行大量處理序。

      如果您滿足這兩項條件,還原大量記錄復原模式下備份的交易記錄時,就不必擔心資料遺失。

    如果您在大量作業期間切換到完整復原模式,大量作業記錄將從最小記錄變成完整記錄,反之亦然。

權限

需要資料庫的 ALTER 權限。

使用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

  1. 連線到適當的 SQL Server 資料庫引擎執行個體之後,請在 [物件總管] 中,選取伺服器名稱以展開伺服器樹狀目錄。

  2. 展開 [資料庫] ,然後視資料庫而定,選取使用者資料庫,或者展開 [系統資料庫] 並選取一個系統資料庫。

  3. 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資料庫,然後選取 [屬性],這會開啟 [資料庫屬性] 對話方塊。

  4. 在 [選取頁面] 窗格中,選取 [選項]。

  5. 目前的復原模式會顯示在 [復原模式] 清單方塊中。

  6. 或者,您可以從不同的模式清單中選取來變更復原模式。 這些選擇包括 [完整] 、[大量記錄] 或 [簡單] 。

  7. 選取 [確定]。

注意

系統會排清或清除資料庫的計畫快取項目。

使用 Transact-SQL

檢視復原模式

  1. 連線至資料庫引擎。

  2. 在標準列上,選取 [新增查詢]。

  3. 複製下列範例並將其貼到查詢視窗中,然後選取 [執行]。 此範例會示範如何查詢 sys.databases 目錄檢視以瞭解 model 資料庫的復原模式。

SELECT name, recovery_model_desc
FROM sys.databases
WHERE name = 'model';
GO

變更復原模式

  1. 連線至資料庫引擎。

  2. 在標準列上,選取 [新增查詢]。

  3. 複製下列範例並將其貼到查詢視窗中,然後選取 [執行]。 這個範例示範如何使用 model ALTER DATABASE FULL 陳述式的 SET RECOVERY 選項,將 資料庫的復原模式變更為

USE [master];
GO
ALTER DATABASE [model]
SET RECOVERY FULL;
GO

注意

系統會排清或清除資料庫的計畫快取項目。

建議:變更復原模式之後

在完整模式與大量記錄復原模式之間切換之後

  • 在完成大量作業之後,立即切換回完整復原模式。

  • 從大量記錄復原模式切換回完整復原模式之後,請備份記錄檔。

您的備份策略維持不變:持續執行定期資料庫備份、記錄備份及差異備份。

從簡單復原模式切換之後

  • 在切換至完整復原模式或大量記錄復原模式的作業之後,立即建立完整或差異資料庫備份,以便啟動記錄鏈結。

    只有在第一次資料備份之後,切換到完整或大量記錄復原模式才會生效。

  • 排程定期記錄備份並據此更新還原計畫。

    重要

    備份您的記錄。 如果您沒有經常備份記錄,交易記錄會一直擴充,直到磁碟空間用盡為止。

切換到簡單復原模式之後

  • 中止備份交易記錄的任何排程作業

  • 確定已排程定期資料庫備份。 備份資料庫是必要的動作,才能保護資料及截斷交易記錄中非使用中的部分。

另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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