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使用 AFS、VM、SAP 和合作物件

連線導向驅動程式會建立和使用實體,包括位址系列 (AFS) 、虛擬連線 (VCS) 、服務存取點 (SA) 和合作物件。

當連線導向驅動程式註冊 AF 或建立 VC、SAP 或合作物件時,它會將該實體的本機內容區域指標傳遞至 NDIS。 NDIS 接著會傳回驅動程式 (和其他適當的連線導向驅動程式,) 代表新註冊 AF 或新建立的 VC、SAP 或合作物件的控制碼。

下列主題描述連接導向驅動程式建立和使用的實體:

位址系列

虛擬連線

服務存取點

合作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