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讓系統管理員將檔案的擁有者設為檔案的擁有者,讓系統管理員復原先前遭拒之檔案的存取權。 此命令通常用於批處理檔。
takeown [/s <computer> [/u [<domain>\]<username> [/p [<password>]]]] /f <filename> [/a] [/r [/d {Y|N}]]
參數 | 說明 |
---|---|
/s <computer> |
指定遠端電腦名稱或 IP 位址(請勿使用反斜杠)。 預設值為本機計算機。 此參數適用於命令中指定的所有檔案和資料夾。 |
/u [<domain>\]<username> |
使用指定用戶帳戶的許可權執行腳本。 預設值為系統許可權。 |
/p [<[password>] |
指定 /u 參數中指定的使用者帳戶密碼。 |
/f <filename> |
指定檔案名或目錄名稱模式。 您可以在指定模式時,使用通配符 * 。 您也可以使用 語法 <sharename>\<filename> 。 |
/一個 | 將擁有權授與 Administrators 群組,而不是目前的使用者。 如果您未指定此選項,則會將檔案擁有權授與目前登入計算機的使用者。 |
/r | 對指定目錄和子目錄中的所有檔案執行遞歸作業。 |
/d {Y | N} |
隱藏目前用戶沒有指定目錄 清單資料夾 許可權時顯示的確認提示,並改用指定的預設值。
/d 選項的有效值為:
|
/? | 在命令提示字元中顯示說明。 |
takeown 命令不支援使用混合模式 (? 和 *)。
使用 takeown刪除鎖定之後,您可能必須使用 Windows 檔案總管,將檔案和目錄的完整許可權授與自己,才能加以刪除。
若要取得名為 Lostfile的檔案擁有權,請輸入:
takeown /f lostfile